凤庆县地震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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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地震局 作者: 时间:2019-09-1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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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141901000 凤庆县地震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地震局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是主管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其职能是: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起草本县防震减灾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供县人民政府审定印发或本局制发;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县防震减灾规划、计划,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县地震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印发实施; 4.管理本县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5.管理本县地震灾害预防,负责本县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 6.参与地震应急、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灾区重建规划; 7.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流动地震监测台的管理和演练;2、加强群测群防“三网一员”管理和考核;3、实行“互联网+行政审批”,规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4、继续开展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工作;5、开展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和演练;6、继续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六进”宣传活动;7、开展地震应急准备检查;8、抓好文明创建和双拥共建工作的开展;9、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10、落实招商引资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地震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地震局属纯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地震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1,372,003.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2,003.20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增24.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因人员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支出合计1,342,408.48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446.52元,占总支出的87.04%,比上年同期减13%;项目支出173,961.96元,占总支出的12.96%,比上年同期增9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宏观观测点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地震局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8,446.5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主要原因压缩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地震局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3,961.96元。比上年同期增96.7%,主要原因:宏观观测点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电子政务使用费8100元、宏观观测点建设经费26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2,408.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同期增1.21%,主要原因宏观观测点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比上年同期减95.5%。主要用于人员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22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2%,比上年同期增39.8%。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55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比上年同期增50.6%。 4.220类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50,46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5%,比上年同期增84.3%。全部属于项目支出;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68,9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4%,比上年同期增24.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地震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51468.12元,完成预算的2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707.12元,完成预算的1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761元,完成预算的11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2787.59元,增长33.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3812.59元,增长9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025.00元,减少4.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下乡次数增多,车辆维护费和油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707.12元,占55.78%;公务接待费支出22,761.00元,占44.22%。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707.12元,比上年同期增92.7%。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707.12元,比上年同期增92.7%,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为1辆。主要用于地震监测台站巡台、维护,地震应急,震害防御,一般公务出行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761元,比上年同期减4.3%。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76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减4.3%,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2014786.91元,其中,流动资产185351.51元,固定资产1615852.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3582.7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721.2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9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188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划拨资产2项,账面原值72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95.77%,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凤庆县地震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419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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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凤庆县地震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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