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凤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农业局  时间:2019-09-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第一部分 凤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围绕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积极做好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种植业技术储备及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2、开展种植业技术培训、宣传和业务指导;

  3、组织实施种植业科技推广项目,抓好种植业科技项目管理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4、开展种植业科技成果转化,为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5、做好种植业生产、发展相关统计上报工作;

  6、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在县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下,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以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的原则,创新驱动,切实抓好各项科技措施的落实,稳步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1、粮食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1)、小春生产完成情况:2018年全县完成小春粮食播种面积406083亩,其中夏收粮豆面积320961亩,产量37253吨。完成小麦种植面积185366亩产量21454吨,完成大麦种植30082亩产量3318吨,薯类21239 亩产量4800吨,豆类79106亩产量7110吨,杂粮3263亩产量251吨,冬玉米1905亩产量320吨。

  (2)、大春生产各项指标完成情况:2018年完成大春粮食作物种植面积443530亩,预计产量151051吨,其中:稻谷91833亩,预计总产量37885吨;玉米296716亩,预计总产量101184吨;薯类14019亩,预计产量4738吨;杂粮20286亩,预计产量3077吨;豆类19925亩,预计产量4051吨。

  2、围绕目标、立足职能、创新驱动,狠抓各项科技措施的落实

  (1)抓实科技培训与指导,促进良种良法的有机融合。为切实抓好今年的粮食生产,实现我县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项目实施为平台,充分把科技增粮项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暨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进行深度融合,中心技术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乡镇,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开展油菜免耕栽培技术、水稻旱育秧及旱育稀植栽培技术、玉米高产栽培技术、魔芋栽培技术等农业生产实用技术的培训与指导,共组织各类科技培训13场次134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400余份,通过培训与指导,迅速将农业先进使用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业科技的进步,有效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科学种植与管理水平。

  (2)、以项目为依托,切实抓好2017年度粮食作物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的实施工作。(2.1)小麦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在诗礼乡、鲁史镇、新华乡3个乡镇27个村6465户农户完成了小麦绿色高产高效万亩示范区创建1片,示范面积10012亩,建成核心示范样榜1000亩。项目区选用西麦4号、S39、云麦54、临麦6号、临麦8号、V43、保大麦11号等良种,技术集成以规范化种植、精量播种、配方施肥和机械化半机械化生产为主。(2.2)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在勐佑镇完成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万亩示范区创建1片,示范面积10005亩。(2.3)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在勐佑镇河东村实施水稻绿色高产高效万亩示范区创建1片,示范面积1万亩,其中建设核心示范样榜750亩。示范区主要推广滇禾优34、保粳杂3号、云优948、临籼24等水稻良种,实行集中育苗育秧,推广使用测土配方施肥、旱育稀植、精确定量栽培和病虫草鼠害绿色防控等集成技术。(2.4)玉米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在营盘镇、三岔河镇2个乡镇18个村8107户农户完成玉米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创建2片,示范面积2万亩,建设核心示范样榜2003亩,其中:在营盘镇实施玉米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创建1片,示范面积1万亩,建设核心示范样榜1086亩;在三岔河镇实施玉米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创建1片,示范面积1万亩,建设核心示范样榜917亩。示范区主要推广北玉21、北玉16、北玉19、五谷1790玉米良种,推广使用科学配方施肥、适时播种、合理密植、科学管理等病虫草鼠害绿色防控技术。

  3、抓好特色产业发展,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以调整优化全县农业生产结构为主线,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培育和发展山李子、大树番茄、橘子等当地特色优势农产品,切实抓好产业扶贫工作。按时间按节点完成2018年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山李子、大树番茄、橘子等特色种植项目的实施,共投入资金550000元。其中投入资金150000元,在三岔河镇涌金村、洛党镇和德村两个村种植山李子150亩,向农户发放山李子种苗15306株,覆盖两个村317户1376人,其中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21户490人;投入资金300000元,在三岔河镇秀衣庄村、明龙村、涌金村三个村种植大树番茄300亩,向农户发放大树番茄苗90634株,覆盖三个村1243户5236人,其中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459户1798人;投入资金100000元,在三岔河镇秀衣庄村种植橘子400亩,向农户发放橘子种苗20833株,覆盖秀衣庄村437户农户1814人,其中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62户605人。

  4、加大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重点的支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农业减灾防灾能力

  为确保粮食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农民种粮风险,我县把种植业政策保险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通过召开会议、粘贴标语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努力实现应保尽保。2018年全县完成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面积28万亩(水稻承保面积3万亩、玉米承保面积23万亩、油菜承保面积2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目前,针对今年营盘、勐佑、小湾、洛党、大寺、鲁史、凤山等乡镇出现的作物灾害正在进行受灾面积与地块的核实,经农业部门与人保财险公司查勘鉴定后,将全面对受灾农户进行赔付。

  5、土肥工作稳步推进

  (1)测土配方施肥推广:(1.1)建设配方施肥核心示范区。2018年建设玉米测土配方施肥核心示范区2940亩,每亩配套配方肥50公斤,共调供配方肥147吨。其中:三岔河镇明龙村560亩、营盘镇勐统村380亩、勐佑镇400亩(其中勐佑镇大森种植业专业合作社100亩、凤庆援民种植专业合作社100亩、勐佑镇宏云种植专业合作社200亩)、腰街乡1080亩(其中函关村340亩、腰街村400亩、复兴村340亩)大寺乡220亩(漭街村)、洛党镇大兴村300亩(凤庆鑫农种植专业合作社实施完成)。(1.2)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开展化肥零增长行动。2018年全县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推广70.05万亩,其中小麦12万亩、水稻7.5万亩、玉米23.25万亩、甘蔗4万亩、烤烟8万亩、茶桑5.6万亩、马铃薯2.2万亩、油菜3.5万亩、其他(蔬菜、豆类、魔芋)4万亩。总增产0.31万吨,化肥减量施用(纯量)110.05吨。总增收节支837.97万元。

  (2)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推广:通过广泛宣传有机肥替代化肥对改良土壤、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的优势,结合我县有机农产品示范县的创建,在茶叶产业上全面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在蔬菜、玉米、小麦、油菜、马铃薯等传统农作物上增施有机肥。全县在茶叶产业上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1.2万亩,辐射带动30万亩。主要农作物完成畜禽粪便养分还田38.4万亩,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达到50.4%,完成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37.0万亩,还田率达48.5%。秸秆以堆沤腐熟还田、直接还田、饲料、基料、原料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为76%。推广绿肥种植1.2万亩。

  (3)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根据《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国家标准,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云农办种植〔2017〕342号)和《临沧市农业局转发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临农发〔2017〕589号)要求,为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信息发布制度,提升耕地质量管理水平,制定了《凤庆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县114个点的布点取样及制样工作。

  6、加快推进中低产田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2018年,在新华乡、诗礼乡、鲁史镇、大寺乡、腰街乡、雪山镇、郭大寨乡、营盘镇、勐佑镇、洛党镇、小湾镇等11个乡镇33个行政村(其中15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979户6873人),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5.0781万亩,占省市下达2.1537万亩的235.78%;完成投资77573000元(投资结构:申请中央补助资金22503000元,占总投资的29%;申请省级补助资金28540000元,占总投资的36.8%;市级配套资金740000元,占总投资的0.94%;县级配套资金1000000元,占总投资的1.28%;整合项目资金13100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6.88%;企业投资5500000元,占总投资的7.1%;以劳折资及自筹6183900元,占总投资的8%),占省市下达41896700元的185.15%。

  完成主要建设内容:1.建成取水坝9座。2.小水池102个蓄水量9450m³。3.小水窖1578个蓄水量40500m³。4.沟渠42条89.2353㎞。5.管网6件294.31379㎞。6.田间道路35条98.34657㎞。7.坡改梯及土地平整6451.491亩。8.生物农艺措施32180亩。9.科技培训12场次4000人次。10.防护林:种植旱冬瓜2964株、面积17.79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4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3753359.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53359.64元,占总收入的100%,较上年减0.59%。因9月份退休一人,岗位调整一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3753359.64元。其中:基本支出3753359.64元,占总支出的100%,比上年同期减0.59%;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增/减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增/减0%。较上年减0.59%。原因9月份退休一人,岗位调整一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农技中心财政预算拨款3753359.64元。基本支出3753359.64元,其中:人员支出3600568.64元;公用支出13191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874元。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基本支出*100%

              =3600568.64/3753359.64*100%

              =95.93%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基本支出*100%

              =131917/3753359.64*100%

              =3.51%

  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比率=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基本支出*100%

                           =20874/3753359.64*100%

                           =0.53 %

  以上数据说明,农技中心的基本支出与预算拨款平衡,无特殊情况发生增减变动。

  (二)项目支出情况(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3359.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同期减0.59%,原因9月份退休一人,岗位调整一人。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农技在预、决算无差异情况,其中:2010350款收入88743元,支出88743元;2080505款收入419928元,支出419928元;2080506款收入59190.96元,支出59190.96元;2080801款收入20514元,支出20514元;2101102款收入172656.8元,支出172656.8元;2101199款收入10800元,支出10800元;2130104款收入2729602.88元,支出2729602.88元;2210201款收入251924元,支出251924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26053.73元,比上年减少3336元,减少11.35%,原因是压减接待。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053.73元,支出决算为26053.73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217.73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36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336元,下降11.35%。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17.73元,占77.6%;公务接待费支出5836元,占2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17.73元,比上年同期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217.73元,比上年同期无变化,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农技中心及农业农村局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36元,比上年同期减63%。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83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减63%,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技中心(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无)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无)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凤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资产总额4111303.69元,其中,流动资产3526337.69元,固定资产5849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61655.4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46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1446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111303.69 

3526337.69 



371668 


21329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比上年同期增/减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3—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农技中心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