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财政局  作者:  时间:2019-09-1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0801000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促进我县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确保民族团结、宗教平稳和社会稳定。2、加强对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民族宗教现实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3、指导、监督、检查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4、协调办理有关发展各民族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事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抓精神文明建设,确保思想道德发展、科学文化繁荣。抓法制宣传,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抓调查研究,确保民族宗教工作方向正、措施实、效果好。抓民族团结,确保民族宗教和谐发展。抓脱贫攻坚,确保加快少数民族脱贫步伐。抓示范区创建,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创新发展。抓重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

  2018年民宗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部署,已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008万元,完成任务930万元的108.39% ;完成招商引资8662万元,完成全年任务8000万元的108.28%。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局内设3个股室,分别为宣传监督检查股、民族股、宗教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12520075.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20075.78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增21.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收入主要原因:增资、民族团结稳定维护、省级专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支出合计11141422.72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892.67元,占总支出的14.58%,比上年同期减3.53%;项目支出9517530.05元,占总支出的85.42%,比上年同期增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上级财政扶贫资金增加、民族团结示范点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民宗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3892.6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5%,主要原因:压缩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民宗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17530.05元。比上年同期增9.5%,主要原因:上级财政扶贫资金增加、民族团结示范点项目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电子政务使用费3355.66元、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及工作经费540098.98元,民族团结示范点创建8974078.4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41422.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同期增3.5%,主要原因中央、省、市项目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0970.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比上年同期减27.4%。主要用于人员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54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比上年同期增2%;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0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比上年同期增31%;

  4.213类农林水支出8974075.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比上年同期增12.5%。全部属于项目支出;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318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比上年同期增57.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17年资产决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元,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比上年同期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0元,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族团结维稳、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446.89元,比上年同期减94%,压缩公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4368737.47元,其中,流动资产3354534.41元,固定资产1002425.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777.1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77867.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260.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368737.47

3354534.41


187345.91

323,470.00

491610.00

14876.4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0801111

    附件: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附表)

  
附件【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_.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