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凤庆县司法局 作者:司法局 时间:2019-02-2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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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15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凤庆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凤庆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 3.指导、监督和管理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4.指导、监督和管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5.指导、监督和管理法律援助工作、“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6.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培训工作;管理各乡镇司法所建设工作。 7.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司法局内设机构7个:局机关综合办公室、基层股、社区矫正股、公律股、法治宣传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下设13个司法所和13个法律服务所。年内无机构增减变动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在普法和依法治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安置帮教、公证、律师、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方面都取得新突破,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凤庆建设和服务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依法治理会议精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的正确轨道前进,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等中心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积极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加强新媒体普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建立凤庆普法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的编制工作。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切实规范依法行政主体,解决行政权力不能有效行使的问题。加强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及配置,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协调作用。二是全面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缺失的问题。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 4.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学习新时代“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指导,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职能优势,防止经济民生领域风险演变为社会风险。 5.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入矫管理;落实社区矫正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不断提高调查评估质量;以落实社区矫正衔接接收、日常监管等制度,加强重点时期、重点对象的监督管控,严防社区服刑人员发生重特大刑事犯罪和参与群体性事件。开展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社区矫正风险评估软件、社区矫正教育矫治效果评估软件培训。 6.切实抓好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加快完善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全县法律服务中心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心建设,着力打造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一体化、一站式为民服务平台,将法律服务触角向村(社区)延伸,构建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服务圈。要大力实施“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依托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法律服务机器人、一部手机办事通等信息化平台,统筹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打造网上法律服务大厅,向社会提供服务指引、数据查询、法律咨询、办事咨询、办事预约、网上委托等服务。 7.加强司法所规范建设与管理。要坚定不移把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作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推动辖区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编制队伍、业务工作、基础设施、内控制度等方面的规范建设与管理,提高司法所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8.推动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开展。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人人喊打的氛围;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相关工作统筹安排,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预防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大与各部门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5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7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2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5.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25.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25.5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5.55万元(本级财力1125.5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25.5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2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3.82万元,项目支出91.73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4(类)-06(款)”支出814.33万元,主要反映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司法业务支出、单位上缴工伤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支出; “208(类)-05(款)”支出104.82万元,主要反映养老保险支出;“210(类)-11款)”支出51.27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21(类)-02(款)”支出63.4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配套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33.82万元,占总支出的91.85%,项目支出91.73万元,占总支出的8.15%)。2019年用于保障司法机关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1033.8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4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58%。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司法业务办案支出和司法业务装备支出,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公证律师、法律服务等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司法局市级对下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36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86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36万元。增加原因是2018年司法局实行经费包干政策,“三公经费”在包干经费中列支,年初预算数为0,不单独预算。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5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增加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原因是2018年司法局实行经费包干政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在包干经费中列支,年初预算数为0,不单独预算。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0.86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增加0.86万元。增加原因是2018年司法局实行经费包干政策,公务接待费在包干经费中列支,年初预算数为0,不单独预算。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我单位基本支出预算1033.8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2.0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018年调整基本工资、艰苦边远补贴。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我单位项目支出预算91.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41万元,减少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司法专项业务经费及装备费减少。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本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84.13万元,其中:办公费12.82万元,印刷费0.8万元,手续费0.15万元,电费0.65万元,电费1.12万元,邮电费1.62万元, 差旅费2.2万元,租赁费0.3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8.46万元,劳务费6.99万元,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工会费10.48万元,福利费0.1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78万元。比2018年84.01万元增加0.12万元,增长率为0.14 %,增加原因是上年12月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增加基本工资,引起工会费测算基数增加导致工会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1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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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凤庆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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