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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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8-09-2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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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342401000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及市场发展规划,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2.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服务等事项的审批、备案等工作,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工作。 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4.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5.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6.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预防为主、风险管理、风险控制、社会共治,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全县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承担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及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工作。 7.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指导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负责监督中药、中药饮片及民族药管理规定实施,组织实施中药保护制度。 8.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安全监测与评价。 9.组织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和加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临沧市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健康发展。 10.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3.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14.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文件精神,提出县级食品安全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技术支撑和基础设施保障体系,提高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承办县食品委员会交办的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督制度;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专项行动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食品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15.管理和指导下设机构、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与业务相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巩固深化改革成果,着力健全市场监管体制 (1)巩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成果。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政策措施。 2.强化服务管理意识,着力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1)服务市场主体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服务质量发展促品牌建设。 (3)服务检验检测技术水平提升。 (4)服务民生、市场经济和谐发展。 3.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着力规范消费市场经济秩序 (1)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3)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规范化管理。 4.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着力维护市场和谐稳定 (1)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2)加大综合市场安全隐患排查。 5.完善监管执法体系,着力打击市场违法行为 (1)完善信用制约管理机制。 (2)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 (3)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6.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着力打造市场监管队伍 (1)加强班子建设。 (2)提升监管队伍专业素质。 (3)强化执行力建设。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可看文件,并到“临沧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上参看去年修改过的) 纳入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5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462.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3.66万元,占总收入的98.0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8.56万元,占总收入的1.95%。与上年对比2016年度收入合计139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1.29万元,占总收入的99.5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7万元,占总收入的0.48%。收入增长了,主要原因:1、2016年机构改革,2、2017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离退人员工资、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63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8.64万元,占总支出的73.88%;项目支出427.38万元,占总支出的26.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6年度支出合计134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78万元;项目支出338.68万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支出增加主要为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工资基数调整和干部职工零星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8.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3.7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工资基数调整和干部职工零星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7.38万元。与上年对比2016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8.68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机构改革,2017年加强队伍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3.6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8.05%。比上年的1391.29万元增加42.37万元,增加比率为3.0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机构改革,今年增加机构建设资金。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8.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的517.7万元增加690.85万元,增加比率为133.4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机构改革今年增加加强队伍建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2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4.76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3.1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01.57万元);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9.6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58万元,支出决算为27.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没有年初预算。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减少7.23万元,下降20.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5万元,下降9.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增长/下降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地方各级制定的相关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方面的规定,从严控制各项支出,相比上年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支出有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10元,占83.76%;公务接待费支出4.48元,占16.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1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没有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1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督有关工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4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以内(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0人次以下(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凤庆县市场监督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57万元,比2016年增加24.47万元,增加31.74%。主要原因:2016年机构改革,2017年物价上涨、业务量增大,所需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资产总额2367.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5.47万 元,固定资产2050.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88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8万元,流动资产减少49.5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0.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无部分统计数据指标,即无财政投入的产出,部门工作取得的成效。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 ,所以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424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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