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
来源: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作者:民宗局 时间:2019-01-0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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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镇、三岔河镇、营盘镇、洛党镇、新华彝族苗族乡、小湾镇、郭大寨彝族白族乡、大寺乡、鲁史镇人民政府: 根据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00万元的实际,我局按照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出方向,结合我县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和《临沧市凤庆县精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及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实际,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分配方案,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报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办公室和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将我局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分配计划下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我县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要求,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围绕少数民族贫困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扶持直过民族、人口较少民族、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脱贫任务。 二、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及《云南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民宗联发〔2016〕2号)文件规定管理使用资金,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并积极做好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及时上报项目实施方案,待县级主管部门批复实施方案后,按照各项目实施方案尽快实施项目,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管理,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为便于项目实施进度月报表的收集,各项目实施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并将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姓名、联系电话、qq号于1月18日前报送县民宗局办公室,联系人:黄应萍,邮箱地址:fqxmzj@163.com,传真电话:4212270。 附件:民宗局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计划表.xlsx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1月9日 (联系人:黄应萍 电话:13908834869因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手机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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