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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凤庆县财政局  作者:安监局  时间:2019-02-2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42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凤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凤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凤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发[2015]102号)文件执行。

  1.负责起草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草案,拟定全县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负有监管职责的县级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3.承担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4.依法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的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批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准入时的材料审核;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备案工作。

  5.依法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依法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依法承担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监控、管理工作职责,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授权,牵头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配合调查处理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8.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

  10.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工贸行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辖区内工贸企业做好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11.承担凤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和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分解下达工作任务;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总结工作;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县级有关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进步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事故的救援应急工作;承办县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县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2.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4年9月份,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非煤矿山、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执法大队、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管理股、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股,下设事业机构安全教育培训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的一年,全县安全生产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有效防范事故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失职追责机制和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坚持依法治安、源头防范、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突出基层基础建设、专项整治、教育培训,努力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1.着力抓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意见贯彻落实。一是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研究制定我县贯彻落实的意见方案,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抓紧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制度办法,确保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改革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稳步推进改革举措,为建设和谐凤庆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二是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举办研讨会、辅导讲座、干部轮训、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学习,安排安全生产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的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宣讲,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采取设立专栏、访谈等多种方式,集中报道、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和经验做法,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入。三是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按照责任清单和时间表,定期检查、全程跟踪,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建立工作落实考核机制,把《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各乡镇、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奖惩。

  2.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一是抓实企业主体责任。综合运用“重服务、强监督、严执法”等手段,抓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二是抓实政府部门监管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强化行业监管部门和滇红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工作照单履职、失职照单追责机制。三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合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重点目标任务完成、基层基础建设、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推广运用和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等情况作为考核重点,推行考核目标差异化,考核结果差别化,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通过考核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3.全面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工作要求,强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责任,集中治理当前突出问题,确保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推动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是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宣传、大警示”活动及“道路生命防护工程”。以“治路治违”为重点,加强客运企业监管,严格执行“五不两确保”承诺全覆盖,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严厉打击和治理“三超两不一违章”等不安全因素。加快实施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对危险路段、事故高发路段实行政府挂牌治理,及时消除隐患。惩防并重,严厉打击“两客一危”车辆、货运车辆、农村微型面包车、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违法行为。疏治并重、标本兼治,规范小湾库区航运船舶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船舶生产经营行为。二是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两重点一重大”化工企业为重点,深化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和在役化工装置(设施)安全诊断等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攻坚,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专项整治行动。三是深化非煤矿山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以矿山转型升级为主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私挖滥采行为,着力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确保矿山转型升级任务圆满完成。四是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为重点,加大对市政工程、农村民房建造及村容村貌、西环路、郭大寨水库、大临铁路腰街段、凤庆通用机场、云保高速路凤庆段等重点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力度;全面排查老旧建筑、渣土堆场、建筑幕墙、地下工程建设等城市建设管理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监管。

  4.全力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按照《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云南省安委会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临安发电〔2018〕3号)要求,着力抓好道路交通、水上运输、电力、通信、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节日期间应急预案,落实相关应急资源,普及群众性的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努力增强群众安全意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的畅通,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确保安全隐患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真空,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人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6.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6.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316.2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6.25万元(本级财力316.2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16.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1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25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76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34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5万元;2240101行政运行210.89万元;2240150 事业运行支出35.31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8.4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11.25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具体分类情况: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82.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7%,与上年290.26万元对比,减少7.43万元,减2.56%。其中,基本工资支出64.65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00.14万元,奖金38.4万元,绩效工资12.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84万元,工伤保险0.31万元,生育保险1.69万元,失业保险0.22万元,住房公积金18.4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3.38万元,占总支出的10.55%,与上年34.71万元对比,减少1.33万元,减少3.83%。其中,基本支出办公费0.6万元,印刷费0.6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1.96万元,培训费2.31万元,工会费3.08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28万元。项目支出办公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公务接待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共计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独子费支出0.03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19年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9年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基本支出311.25万元比上年320.72万元减少9.47万元,减少2.95%;预算项目支出5万元,与上年5万元持平,主要原因:

  (一)人员调出减少一人,导致人员支出减少,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五险两金”、工会费职教费、福利费等也随之减少。

  (二)按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为了压缩一般性支出,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削减。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7.96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 万元,公务接待费3.46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10.2万元减少21.96%。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5.4万元相比减少16.6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3.46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4.8万元减少27.92%。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在我国一般指中央、省、市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6.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基本支出28.38万元,较2018年29.71万元减少1.33万元,减少4.48%。其中,办公费0.6万元较上年4.94万元减少87.85%;印刷费0.6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1.96万元,上年无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故这几项增长率为100%;培训费2.3万元,较上年2.38万元减少0.08万元,减少3.36%;工会费3.08万元,较上年3.18万元减少0.1万元,减少3.14%;福利费0.0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交通补贴14.28万元,较上年15.18万元减少0.9万元,减少5.93%。项目支出5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较上年2万元减少50%;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上年无项目经费邮电费、差旅费预算,故这几项增长率为100%;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上年1万元增加5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较上年2万元减少75%。总体机关运行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把预算关,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和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安全生产执法经费3万元。实施期目标和年度目标(2019年度):着力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和执法条件,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安监部门的职能作用,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具体绩效指标情况详见附表6-10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2.应急救援工作经费2万元。实施期目标和年度目标(2019年度):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建设,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应急协同联动,提高应急指挥和应急队伍正确处理生产安全应急救援的实战经验,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水平。具体绩效指标情况详见附表6-10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4200111

  
附件【凤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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