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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作者:财政局  时间:2018-09-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1801000

凤庆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凤庆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切实履行财税调控职责,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综合平衡社会财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全县财政业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拟订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拟订地方性税收立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审议上报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

(四)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负责编制年度预草案并组织执行和编制年度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和全县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定县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五)研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参与全县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

(七)规范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

(八)负责县级财政各项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有关部门的财务决算。

(九)负责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县级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按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拟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及相关工作。

(十)拟定和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提出意见,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监管地方各类金融机构的财务、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监督产权交易及相关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资产评估行业及相关工作。

(十一)拟定支持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编制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总资金计划草案;审批下达具体建设项目的政府投资资金计划和融资规模;拟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规定;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有关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相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拟定财政支农涉农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管理;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各项政策及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和法规,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指导全县乡镇财政建设工作。

(十三)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的决算。

(十四)执行国家关于内债、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国债、地方债发行计划;提出地方有关配套性政策法规建议;防范财政风险;承担国外贷款管理有关工作;牵头制定国有土地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十五)依法监督检查全县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规、政策的情况,反映全县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问题;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财源建设成效明显

创新财源建设理念,全面强化税费征管。编制下发《凤庆县2017年财源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和《凤庆县决战四季度财税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将财源建设任务分解到重点产业、行业及项目,分解具体责任到政府分管领导、相关单位和部门,完善全县齐抓共管财源建设的体制机制,实行财源目标倒逼,形成财源建设与全县全面发展的良性互动,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好于预期。基础产业税源进一步夯实,全年实现糖业税收县级收入1,298万元、茶业税收县级收入1,218万元、烟草制品批发业税收县级收入9,983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税收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全年实现建筑业税收县级收入4,094万元。去库存成效明显,全年实现房地产业税收县级收入2,045万元。盘活国有资产成效明显,全年实现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12,330万元,实现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064万元,实现土地出让金县级收入13,355万元。

2.财政支出取得新突破

抢抓政策机遇,以优化项目申报和做实项目前期工作为主要抓手,全面强化向上争取资金实效。全县累计完成向上争取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256,651万元,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249,100万元的103%,按照市级口径(扣除市级统一列支的新农合补助资金测算)同比增18,080万元,增幅7.5%。得益于上级补助资金有力支撑,全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突破31亿元大关。

3.财政保障能力逐步提升

一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原则,及时足额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机构运转支出、医疗养老教育文化等基本民生支出及其他刚性支出,落实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实施残疾人补贴制度,提高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每人每年30元达450元,提高城镇低保补助每人每月70元达520元,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每人每月50元达275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人均5元达50元,创新缴纳村(社区)干部公积金,有效保障脱贫攻坚、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支出,全年累计完成GDP八项指标支出211,447万元,同比增51,261万元,增幅32%。二是从严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 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是多措并举整合筹集资金。全年获得政府性债务置换债券转贷资金20,988万元、新增债券转贷资金9,500万元,全年获得政策性贷款棚户区改造项目2.9亿元、生态廊道项目0.5亿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4亿元,全年累计盘活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1.5亿元,清理统筹使用财政往来款0.5亿元,统筹整合安排涉农资金5.7亿元。四是撬动外力缓解财政压力。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创新推广PPP项目合作模式,小湾提水、天生桥水库和迎春河治理3个项目已成立SPV公司并开工建设,人居环境提升一水两污项目正在开展评估。

4.财政财务监管全面推进

推广财政资金综合监管平台。完成全县156个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及评价。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委托时代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县预算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组织开展财务检查7个乡镇和乡镇财政干部以及涉农资金管理部门财政干部业务培训1150人次。全面清理规范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完成政府经管资产统计和政府性债务资产统计。

2017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财政管理和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面临不容回避的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稳增长难度较大。税源基础薄弱,新植财源对财政贡献尚未凸显,税源结构不合理,财政收入主要依靠非税收入拉动,非税占比较高,县级可用财力较少,全县项目储备量和成熟度总体不足,向上争取资金不同程度乏力,财政收支持续增长压力较大。二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随着工资调整等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五网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的全面实施,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资金供给与发展需求矛盾日趋加剧,全县财政运行异常艰难。三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亟待加强。规范财政监督和管理,强化绩效目标考核,健全完善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结合机制,深化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亟待创新完善,整个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一定要克难攻坚,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可看文件,并到临沧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上参看去年修改过的)

纳入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凤庆县财政局

2.……

3.……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财政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财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5,085,488.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85,488.4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1,109,025.31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实施改革性补贴增加人员支出783,425.31元,二是2017年华能集团网上售电量上升,结算征管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325,6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财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4,233,364.04元。其中:基本支出13,373,695.44元,占总支出的93.96%;项目支出859,668.60元,占总支出的6.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1,987,344.92元,主要原因分析:12017年下半年起实施规范改革性补贴及政府奖励补贴,所以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2,567,933.72元,2、因标准化财政所建设等项目上年已完成建设,所以当年减少部分建设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减少890,331.4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73,695.44元。与上年对比增2,877,676.32,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7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25%,人均公用支出84416.0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9,668.60元。与上年对比减890,331.40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标准化财政所建设等项目上年已完成建设,所以当年减少部分建设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凤财预发〔201712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财政一体化运行维护费、财政资金监管平台建设经费及网络使用费529,668.60元,确保我县财政一体化系统从上下指标下达、指标对账、申报用款、资金支付、资金流向全程得到有效监控;财政性资金监管平台实现用网络版金碟财务软件在全县内会计核算,实现单位核算、财政查询、数据共享目的;2、凤财预追[2015]3132015年标准化财政所建设任务和补助资金300,000.00元,用于大寺乡财政所、腰街乡财政所、三岔河镇财政所标准化改造,财政所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得到改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80,488.40,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4.66%。与上年对比增769249.2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实施改革性补贴增加人员支出。

凤庆县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40,157.0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3%。与上年对比增1,873,537.88,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实施改革性补贴增加人员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27,689.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7%。主要用于人员支出6,482,770.13元,其中基本工资2,030,374.00元、津贴补贴2,876,197.00元、奖金1,479,607.8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3,006.65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584.6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61,269.16元,其中办公费

1,518,853.94元、印刷费24,088.00元、手续费45.00元、水费8,336.00元、电费2,996.89元、邮电费49,779.00元、差旅费183,336.90元、维修(护)费355,376.06元、会议费105,927.00元、培训费566,864.00元、公务接待费294,272.55元、劳务费

269,441.76元、委托业务费100,804.40元、工会经费92,255.00元、福利费4,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175.01元、其他交通费用554,964.0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753.6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910.00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91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55,74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

955,74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6,926.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主要用于人员支出966,926.51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59,232.75元、遗属生活补助35,567.5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6,89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236.26元。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46,43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用于人员支出346,434.20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346,434.20元。

7.农林水(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其中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

8. 住房保障(类)支出569,1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569,107.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3,447.56元,完成预算的19172.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175.01元,完成预算的295.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4,272.55元,完成预算的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我县年初预算财力有限,按预算口径年初预算部门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每辆20000.00元,因公出国境及公务接待费年初无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61,751.83元,下降40.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0.00元,无增减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7,896.59元,下降64.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3,855.24元,下降32.1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201616月没有实施公务用车改革,而2017年全面实施公务用车改革,所以运行经费下降;按县委县政府部署和我县财力实际,压缩三公经费支持四位一体建设项目,我局实际支持四位一体建设项目10万元,导致三公经费下降。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175.01元,占15.43%;公务接待费支出324,272.55元,占84.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175.0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175.0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财政局向上对接汇报工作、县内工作交流、向下工作指导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4,272.5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4,272.5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财政系统上级单位指导、查检、验收、交流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5,000.00,占本年收入合计的5.34%。与上年对比增325,6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当年华能集团网上售电量上升,结算征管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

凤庆县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3,207.0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7%。与上年对比增113,807.04,主要原因分析是当年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农林水(类)支出593207.04元,占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办公费351,585.04元、水费3,402.00元、电费204.00元,差旅费38,586.00元、会议费56,893.00元、培训费6,400.00元、公务接待费37,055.00元、劳务费97,81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5.00元、其他交通费用285.00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凤庆县财政局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财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87,340.56元,与上年对比增195,935.56,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增加脱贫攻坚工作,对村级运行及四位一体多投入100,000.00元。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414,188.94元、印刷费24,088.00元、手续费45.00元、水费8,336.00元、电费2,996.89元、邮电费45,678.00元、差旅费183,336.90元、维修()150,863.46元、会议费105,927.00元、培训费566,864.00元、公务接待费293,622.55元、劳务费269,441.76元、委托业务费100,804.40元、工会经费92,255.00元、福利费4,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175.01元、其他交通费用554,964.0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753.60元、办公设备购置44,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凤庆县财政局资产总额9,804,427.33元,其中,流动资产5,263,383.94元,固定资产2,806,7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34,343.39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01,117.5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38,95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公车改革无偿划拨车辆3辆,账面原值944,695.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804,427.33

5,263,383.94

2806700.00 

957,000.00 

340,800.00 

0.00 

1,508,900.00 

0.00 

0.00 

1,734,343.39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3,6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3,6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93,6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1,993,630.00

1,993,630.00

1,993,630.00




1,993,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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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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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服务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凤庆县财政局2017年获得凤财预发[2017]12号财政一体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1,000,000.00元;凤财文追〔2017〕1号2017年度农业项目管理费30,000.00元;临财综发〔2017〕11号2016年彩票市场调控资金20,000.00元。凤庆县财政局通过财政一体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专项资金使用确保财政性资金监督到位、管理科学、使用安全、运行高效、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农业项目管理费使用使我县建设农业项目基础工作得到保障;彩票市场调控资金由于指标下达较晚,所以2018年度继续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彩票市场稳定健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凤庆县财政局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经济科目】

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年初结转结余】

年初结转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结余】

年末结转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2009年以前,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起,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修订后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均衡性转移支付】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中央对地方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1995年起,中央财政开始对地方实施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通过选择客观性和政策性因素计算各地的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确立财政转移支付对象,从而制定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在此基础上,云南省也相应制定了适合我省省情的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随着2002年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的实施,自2002年起,原过渡期转移支付的概念不再沿用,其资金与中央财政因所得税分享改革集中的增量一并统筹分配,2009年前称一般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为均衡性转移支付。

均衡性转移支付的目标是扭转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实现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力求公平、公正,循序渐进和适当照顾老少边地区的原则,参考国际通行作法,按影响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和统一的公式分配。具体到云南省来说,主要参照各地财政实际支出能力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量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各地转移支付数额。其中,实际支出能力是指各地的可用于财政支出的各项来源合计,以各地实际支出数并做适当调整计算;标准支出是指各地的财政支出需求,主要按地方政府规模、平均支出水平和相关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测算。对财政越困难的地区,补助程度越高。

【专项转移支付】

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财政存量资金】

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内容是: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四是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1801111


凤庆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2018092306483350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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