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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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畜牧局 时间:2018-09-2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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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畜牧兽医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畜牧兽医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畜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畜牧业政策、技术政策,指导畜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二)研究制定畜牧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畜牧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指导畜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提出畜牧业发展的技术措施;指导监督畜牧业开发管理工作。(四)组织和实施“科教兴牧”工作,负责畜科研项目管理和实施,负责科技教育、培训及新技术推广。(五)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检查工作,监督实施兽医、兽药标准,组织监督检查动物防疫、检疫工作,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并组织扑灭;对畜产品市场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负责种畜禽、兽药、兽医医疗器械、牧草种子、兽用生物制品的登记和审核、审批。(六)组织实施畜产资源、草地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草地建设、开发利用和草原防火工作,实施草原监理。(七)监督管理饲料行业产品质量标准,根据授权审核发放饲料生产许可证。(八)负责收集掌握畜牧业的经济信息,指导畜牧业的经济运行情况。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畜牧业生产稳步发展。2017年,全县预计生猪存栏62.0853万头,出栏92.6105万头,大牲畜存栏15.8686万头,出栏6.4419万头,山绵羊存栏20.3482万只,出栏10.0023万只,家禽存栏194.4213万羽,出栏283.7112万羽。肉类总产量7.5431万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畜牧业产值15.08亿,同比增5.75%。 (二)科技推广力度加大。以冻精改良为突破口,加快草食畜产业发展,充分利用覆盖12个乡(镇)的20个牛冻精改良站点,以肉牛改良为重点,强化技术培训和政策宣传等方式,进一步推广牛冻精改良技术,促进了全县畜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让养殖户饲养管理技术得以提升,养殖效益得到增长。2017年,全县共完成牛冻精改良配种6599头,受胎5093头,产犊3670头。加快羊良种补贴项目工作,提升肉羊良种覆盖率,加快养羊产业发展,促进养殖户增收。(三)养殖污染有效遏制,生态畜牧蓬勃发展。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思路,坚持“无害化、资源化”原则,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了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科学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积极推广“畜—沼—作物(果)”等农牧结合的生产模式,加强沼气、沼液、沼渣综合利用;认真核实清理备案登记在册的养殖场(户),对于常年不饲养的在备案登记表中给予除名注销,2017年全年关停备案规模养殖67个;依托项目,因地制宜改造牲畜养殖圈舍,配置粪污处理设施,加强养殖废弃物处置。畜禽规模养殖场中95%配套建设沼气池、排污沟、堆粪池等粪污无害化设置设备。规模养殖场(小区)全年利用粪污12.73046万吨,利用率达95%;散养户利用粪污256.89334万吨,利用率达71%。基本形成了畜牧生产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生态畜牧经济发展格局实现了畜牧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保障了农产品供给,促进了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四)畜牧产业扶贫项目工作成效显著。坚持把发展壮大农户经济与脱贫攻坚、现代农业发展有机结合,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发展模式”,以产业扶贫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大扶持力度,创新经营机制,扩宽发展途径,积极增强村级造血功能,带动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依托凤庆县勐佑镇宏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为示范,通过政策引导、争取项目扶持、强化科技服务等一系列措施,精心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循环农业,指导其完善生产基地建设,扩大养殖规模,提升管理水平,使其不断扩大,延长产业链条,增强示范带动能力,带动更多贫困户脱贫致富。认真做好项目研究申报和储备工作。固定专人负责项目工作,随时掌握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投资导向,从县情出发,做好畜牧业发展项目的筛选、编制工作。2017年,共申报了农业生产发展生猪标准化养殖、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省级切块资金草地畜牧业发展4个项目,扶持28户农户,涉及资金463万元。(五)抓实强制免疫注射工作。全年应免牲畜口蹄疫123.9095万头(只),实免口蹄疫123.9095万头(只),群体免疫密度猪为91.65%、牛为93.69%、羊为93.4%;应免高致病性禽流感96.09万羽,实免96.09万羽,群体免疫密度为91.48%;补免小反刍兽疫4.345万只;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群体免疫密度为91.6%。全年共有664头(只)家畜发生免疫反应。(五)按要求完成采样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1.春防病原学监测:牲畜口蹄疫28户,其中猪口蹄疫检测10户,采样30份,阳性率为零;牛检测10户,采样30份,监测阳性样品9份,阳性率30%;羊检测8户,采样30份,监测阳性数5份,阳性率16.67%。猪瘟检测10户,采样20份,阳性率为零。2.疫情监测158户:其中猪布病监测10户,采样150份,阳性率为零;牛布病监测78户,采样150份,阳性率为零;羊布病监测20户,采样150份,阳性率为零;猪伪狂犬病监测25户,采样45份,阳性率为零;猪圆环病毒监测25户,采样40份,监测数36份,阳性率90%。3.免疫抗体监测。春防牲畜口蹄疫监测250份,其中猪80份、牛90份、羊80份,口蹄疫总体合格率66.4%,其中猪、牛、羊分别为60%、71.1%、67.5%;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80份,抗体合格率76.3%;监测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监测165份,抗体合格率97%;监测小反刍兽疫80份,抗体合格率98%;秋防牲畜口蹄疫监测采样250份,其中猪80份、牛90份、羊80份;监测采样高致病性禽流感165份;监测采样小反刍兽疫80份。4.积极开展家畜布鲁氏菌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通过调查,存栏30只以下176群,存栏66894只;30-50只有150群,存栏545158只;50-100只115群,存栏28662只;100只以上27群,存栏10389只。完成采样血清4656份。其中30只以下采血清样品184户920份;30-50只采血清样品147户1470份;50-100只采血清样品115户1725份;100只以上采血清样品27户540份。(六)加强兽药、饲料、“瘦肉精”、生猪屠宰及动物防疫条件监管。2017年,对40家兽药经营店监督检查90多次,提出整改项目105条,已完成79条,对饲料经营环节监督检查90多次,提出整改项目270条,送饲料经营店购销台账表格500份。对兽药经营企业送达农业部第2210、2292号公告94份,开展农业部2017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第七批假劣兽药查处活动,第一时间对兽药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进行检查。目前,在县境内均未发现农业部公布的假劣兽药。对兽药使用环节,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签定养殖安全承诺书43份。养殖环节采集猪尿样180份,涉及饲料厂家36个、饲料品牌37个、生产批号130个。屠宰环节采集猪尿样450份、涉及产地85个。两个环节的“瘦肉精”检测中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都为阴性。对提出申请的6家养殖场进行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合格发证4家;完成43个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适时进行复查。落实兽药残留监控抽样,采集育肥猪尿81份、育肥羊尿3份、育肥牛尿3份、育成鸡肉3份、育肥猪肉15份。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情况及兽药经营环节“二维码”追溯监管。对43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户)、37家兽药经营企业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等法规和规定、兽用抗菌药等兽药安全使用要求和相关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专项宣传告知活动,发放兽药经营单位告知书、承诺书各37份、养殖环节兽药使用告知书、承诺书各43份。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及2017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对凤庆县宁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屠宰厂进行检查,内容涉及12大项68个小项,对不符合条件的13项提出限期整改的整改处理意见。目前,进行检查10次,媒体宣传9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份,举办培训班次2次,培训人员数量6人,开展执法次数11次,出动执法人员数量60人次,开展联合执法次数6次。受理检疫申报861次,检疫3.0793万头,检疫率达100%;出具检疫证明3.0466万份,回收检疫证明4561份,对检疫合格的生猪产品100%出证;生猪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不合格生猪(产品)138头(12.4245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700头,完成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2件。(七)积极开展“两场”疫病净化及兽医实验室建设。根据省规模化种畜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技术要求,结合各病种特点、疫苗情况及本场净化工作进程,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建立免疫档案。同时,根据制定的猪瘟、口蹄疫、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伪狂犬病的监测计划,切实开展疫病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疫病免疫保护水平、流行现状及相关风险因素,适时调整疫病控制策略。进一步强化兽医实验室在我县动物疫病防控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切实加强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工作,围绕“努力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开展实验室建设。9月30日止,投入80万元完成县级实验室建设工作。(八)抓应急物资贮备。为满足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需要,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县、乡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了消毒药品、械器和防护用品、疫苗等应急物资。目前共贮备大碱4吨,其中县级库存2吨,防护服50套,喷雾器15台,其中县级储备2台,完成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改造面积50平方米。(九)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全县187个行政村(社区)共有村防疫员227名,依托阳光培训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对村防疫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业务培训。在防疫员管理上,以乡镇兽医站管理为主,在村防疫员补助上,县农业局根据乡镇考核结果,发放中央免疫补助工作经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凤庆县畜牧兽医局是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畜牧兽医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5112886.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12886.1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与上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数4,707,865.38元相比增405020.73元,原因是调增在职人员零星增资、事业人员的奖励性工资及政府年终考核奖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5112886.11元。其中:基本支出5112886.1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05020.73元,主要原因分析提高工资待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12886.1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5020.73元主要原因分析提高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12886.11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与上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数4,707,865.38元相比增405020.73元,原因是调增在职人员零星增资、事业人员的奖励性工资及政府年终考核奖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26219.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马传染性贫血工作经费及屠宰厂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356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7%。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86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住房保障(类)支出3431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875.99元,支出决算为10875.99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776.99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99.0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92.80元,下降1.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1.8元,下降1.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1元,下降1.7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因是2017年度“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76.99元,占52.73%;公务接待费支出5099.00元,占47.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76.9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776.9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项目督查、检查、验收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9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业务指导,督查、项目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畜牧兽医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凤庆县畜牧兽医局部门资产总额12,747,381.22元,其中,流动资产11,772,963.22元,固定资产974,41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95,029.3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69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专项项目资金,不作绩效目标的详细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 ,所以无名词解释。
附件: 收入支出决算表 临沧市凤庆县畜牧兽医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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