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蚕桑技术推广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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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蚕桑中心 时间:2018-09-2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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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蚕桑技术推广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蚕桑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凤庆县蚕桑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全县蚕桑基地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开展技术创新,推广行业标准。组织引导全县的蚕桑生产,研究制定蚕桑项目发展规划,督促实施项目建设。负责蚕桑技术引进、实验、示范和推广工作,组织做产业化开发及信息服务工作。开展蚕桑技术培训和技物配套服务,协调做好农业产业化经营,配合龙头企业促进流通,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一)围绕全年养蚕计划,努力完成目标任务。2017年全县计划养蚕五季,放养蚕种9000张,生产鲜茧380吨,实现农业产值1450万元以上。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年共完成养蚕五季,有养蚕农户2149户,放养蚕种8895张,生产鲜茧371460.9公斤,鲜茧产值14916723.12元,统茧平均价40.16元,张种产量41.8公斤,张种产值1676.98元。比计划任务多完成:养种-105张、鲜茧产量-8539.1公斤、产值416723.12元;比上一年增加:养种5张、鲜茧产量3851公斤、产值833346.47元。 其中,春蚕养种1710张,生产鲜茧73619.4公斤,产值2912377.13元;夏蚕养种2420张,生产鲜茧101954.5公斤,产值4107885.23元;早秋蚕养种2540张,生产鲜茧105554.3公斤,产值4201235.25元;中秋蚕养种1650张,生产鲜茧67620.2公斤,产值2784454.26元;晚秋蚕养种575张,生产鲜茧22712.5公斤,产值910771.25元。 全年分乡镇养蚕情况是:小湾镇养种5498张,生产鲜茧229241.3公斤,产值9180617.46元;洛党镇养种1605张,生产鲜茧66858.8公斤,产值2694114.59元;凤山镇养种780张,生产鲜茧32684.7公斤,产值1317748.29元;三岔河镇养种468张,生产鲜茧19839.4公斤,产值803002.93元;郭大寨乡养种257张,生产鲜茧10782.5公斤,产值434294.64元;诗礼乡养种62张,生产鲜茧2620公斤,产值106212.31元;大寺乡养种91张,生产鲜茧3805.7公斤,产值153819.41元;腰街乡养种45张,生产鲜茧1886.8公斤,产值75983.38元;鲁史镇养种33张,生产鲜茧1389.9公斤,产值56256.64元;勐佑镇养种56张,生产鲜茧2351.8公斤,产值94673.47元。 (二)认真组织开展蚕桑科技培训工作。蚕桑科技培训工作重点是加强小蚕共育技术、大蚕饲养技术、桑园管理技术以及桑园栽植技术培训。目前,全县共组织培训166场次,培训栽桑养蚕技术员及农户5104人次,其中:小蚕共育技术培训34场次318人次;桑园管理及栽桑技术培训71场次2947人次;大蚕饲养技术培训61场次1839人次。通过开展科技培训工作,不仅提高了蚕桑辅导员的服务能力,同时提高了桑农的栽桑养蚕技术和种桑养蚕的积极性,增加了对发展产业的信心。 (三)结合蚕桑生产搞好项目实施。 1.搞好《凤庆县2016年蚕桑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是: (1).新建标准桑园500亩。 (2).开展栽桑养蚕技术培训800人次。 目前,已完成栽桑养蚕技术培训800人次;标准桑园建设已完成372.4亩,未完成面积已落实到户,计划12月底进行栽植。 2.搞好《凤庆县2017年蚕桑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是: (1).新建标准桑园320亩。 (2).开展栽桑养蚕技术培训500人次。 (3).新建蚕种催青室一间,建筑面积70平方米。 目前,蚕种催青室建设已完成,建筑面积75平方米;标准桑园建设面积已落实到户,计划12月底进行栽植。 (四)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看齐意识、党性意识、规矩意识,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蚕桑中心工作实际,我中心制定了2017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并根据“学习计划”的学习内容,采取干部集中学习、专题讨论、讲党课等形式,组织好学习。全年共组织集中学习交流8次,专题讨论3次,每个党员坚持每月自学不少于2次。 (五)搞好“挂包帮、转走访”脱贫攻坚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及农业局统一安排部署,我中心参加扶贫挂钩工作共23人,结对帮扶6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三岔河镇秀衣庄村扶贫挂钩15人,结对帮扶3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腰街乡扶贫挂钩8人,结对帮扶3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每户新建不低于13m2/人的安全稳固住房,帮助解决贴息贷款5万元,补助资金2万元;加固改造的帮助解决贴息贷款2万元,补助资金0.8万元。二是每户人人交医疗保险,享受医疗卫生保障。三是有子女在本村上学的,小学生每年享受“两免一补”生活补助1000元/人,营养早餐补助800元/人;初中每年生享受“两免一补” 生活补助1250元/人,营养早餐补助800元/人。四是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每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五是每户人人交纳养老保险金,社会养老有保障。六是每户补助玉米种子2kg,化肥80kg。七是对贫困户进行种植业、养殖业方面的技术培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凤庆县蚕桑技术推广中心,是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蚕桑技术推广中心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事业编制29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9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蚕桑技术推广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4068400.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68400.8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超过558619.91元, 为15.92%,原因是正常晋升及工资调整,还有辅导员劳务费、(1)人员经费17.22%,原因是正常晋升及工资调整。(2)日常公用经费5.02%,原因是辅导员劳务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蚕桑技术推广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4068400.89元。其中:基本支出4068400.89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超过558619.91元, 为15.92%,原因是正常晋升及工资调整,还有辅导员劳务费、(1)人员经费17.22%,原因是正常晋升及工资调整。(2)日常公用经费5.02%,原因是辅导员劳务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蚕桑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68400.89元。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超过558619.91元, 为15.92%,原因是正常晋升及工资调整,还有辅导员劳务费。(1)人员经费17.22%,原因是正常晋升及工资调整。(2)日常公用经费5.02%,原因是辅导员劳务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无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蚕桑技术推广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8400.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超过558619.91元, 为15.92%,原因是正常晋升及工资调整,还有辅导员劳务费、(1)人员经费17.22%,原因是正常晋升及工资调整。(2)日常公用经费5.02%,原因是辅导员劳务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09156.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3676786.89元,日常公用经费391614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6405.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7%。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71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住房保障(类)支出266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蚕桑技术推广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495元,支出决算为19495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495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9495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495元。 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49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农业局蚕桑技术推广中心为其他事业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蚕桑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722510.67元,其中,流动资产2564020.67元,固定资产1584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1612410.3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192.0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XX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专项资金,不作绩效目标的详细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或部门)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或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 ,所以无名词解释。 附件:收入支出决算表 临沧市凤庆县蚕桑技术推广中心.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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