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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住建局  时间:2018-09-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3301000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主要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主要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市政工程规划。(二)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三)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四)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五)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七)承担县城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八)指导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十)指导监督我县建设工程及混凝土构件检测试验工作。(十一)负责县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做实城市规划。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与云南省设计院集团达成城乡规划合作关系,聘请多名规划师作为技术顾问,开展城市总体设计及片区设计工作,开展课题研究10余次、技术服务30多次,城市规划设计质量较大提升;县、乡分别设立规划委员会,187个村(社区 )均聘请了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并引进5名专业技术人员,强化城乡规划管理,严格遵守“规委会初步审查—专家讨论—征求意见—会议审议—逐级审批—依法公布”的程序,指导完成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特色小镇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专项规划工作。年内完成4个传统村落、5个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规划编制审查,并到位资金2200万元;鲁史茶马古文化特色小镇、滇红小镇被列为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已到位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许可证核发率均达100%,实现了城乡规划编制、队伍建设、管理决策、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

  (二)抓实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建设完成一批重点项目。迎春河综合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小沽山公园、凤山公园、砚池公园、太阳山综合公园、城南综合公园相继建设完成,累计完成投资约1.12亿元。二是有效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崇祯寺综合公园、县城北部农贸市场、南边箐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城镇棚户区改造、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有序推进,累计完成投资约7.1亿元。三是编制完成一批前期项目。迎春河二期、水磨河和桃源河提升改造、城市规划建设展览馆、头道河水库至二水厂管网架设工程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开展,部分项目2018年一季度可开工建设。

  (三)抓实重点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提升人居环境行动。以县城过境河迎春河及南边箐河河道整治推动治脏、治污、污乱、治堵工作,以西环路配套建设,在全市率先启动“海绵城市”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启动小鼓山等9个城市公园、老县委等3个停车场,新增公园绿地面积42.6万平方米、停车位935个,完成园路建设2850米、透水铺砖5800平方米、修复人行步道1.6万平方米,种植苗木约1.8万株、地被6.4万平方米,新增绿地面积约14.2万平方米;全面推进增花增果增水增绿增光增民族元素“六增”工程,按照“一街一景,一河一品”的布局,新建10公里滇红路茶花大道、凤平路三角梅大道,城乡累计增果9.6万株、增绿144.48万平方米、增灯2453盏、增亮化灯带5.8万米、增水体景观5个,建成民族文化小广场7个,云凤二级路全线增光工程圆满完成,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多次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和转发借鉴学习。二是强势开展“两违”拆除。结合我县存量现状,精心组织,强势开展“两违”拆除工作,共拆除“两违”建筑7万平方米,其中:拆除城市规划区4.66万平方米。三是脱贫攻坚扎实推进。严格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统筹全体干部职工全员扶贫挂钩三岔河镇光华村、雪山镇安和村、雪山镇新化村35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筹措资金帮助挂钩村在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饮水工程建设、道路建设、亮化工程、产业建设等方面全力支持。以“住房遮风避雨,房屋结构体系整体安全”的贫困户退出标准,扎实推进行业脱贫攻坚和驻村帮扶工作。紧紧围绕13362户目标任务,聚焦“四类重点对象”,精准发力、统筹推进。截至12月底,全县农危改已开工13377,开工率达100.1%;竣工13377户,竣工率达100%;入住12966户,入住率达96.9%。省级认定我县“4类重点对象”4078户,其中开工3882户(加固改造开工1187户),开工率95.19%,竣工3530户(加固改造竣工1118户),竣工率91%。

  (四)行业管理不断规范。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建筑领域运行平稳。年内申报资质企业升级3户,现已完成2户;共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37件,查处违法开工4起、查处违法开标6起;受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注册登记工程项目47项,建筑面积44.56万平方米;实施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新开工工程48项,其中:在建未完工程24项、新开工24项,建筑面积2.57万平方米;实施工程质量检测107项,完成砼、砂浆试件检测3000余组、力学性能试验4880件、抗压强度检验99组;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12.02万平方米、抵押21.5万平方米;办理人防行政审批事项282件,其中: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易地建设审批34件、农居民户自建房248户;强势推行“清洁施工”,年内共开展清洁施工执法检查57次,查处不清洁施工工地46个,查处带泥上路、拉土拉砂石车辆未加盖篷布106起,下发整改通知书87份,清洁施工覆盖率达95%。

  (五)城市管理不断加强。充实执法队伍力量,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为契机,强势开展“脏乱差”综合治理。对县城主干道、农贸市场、街心花园等地段的占道经营、跨门经营、流动摊点以及违停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县城违贴小广告造成的“牛皮癣”行为、迎春河流域非法采砂采石现象进行严厉打击。今年以来,先后取缔了城区长期以来以路为市占道经营53个,纠正占道经营、跨门经营行为787起,清理流动摊点531个,规范建筑材料堆放443起;违停警告2000余人次,处罚3659起;强制拆除非法大型广告8起、查处破坏市政设施行为18起;依法取缔非法采砂点17个。高度重视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管理工作,通过放宽准入条件、降低租金收取标准和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方式,实现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入住8996套,城市管理明显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8个行政机构,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7人(含自收自支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79人(含自收自支7人)。

  与上年相比内设行政编制减少一人,变动原因是根据凤编委[2017]24号文件关于中共凤庆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行政编制划转1人。

  退休人员26人统一划至社保局管理。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6560.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60.4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支出合计2128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3.83万元,占总支出的6.88%;项目支出19819.32万元,占总支出的93.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3.8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2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是今年新增了综合执法局的工作经费。其他市政项目支出19809.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60.44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95.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频繁,涉及调资增资,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我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83.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10614.32万元,主要原因在于2016年末结转的资金5358.71万元(结转2016年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城镇“一水两污”处理设施建设项目60万元,2016年度城市公共厕所省级补助6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费、路灯电费4.87元,2016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778.85万元,2016年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建设4450.99万元),其次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785万元,其他项目资金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21,283.14

1,463.83

19,819.32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6.45

46.45

0.0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46.45

46.45

0.00

2010301

  行政运行

30.49

30.49

0.00

2010350

  事业运行

15.96

15.96

0.00

203

国防支出

15.00

15.00

0.00

20306

国防动员

15.00

15.00

0.00

2030603

  人民防空

15.00

15.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0.77

160.77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52.52

152.52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5.76

5.76

0.0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2.73

12.73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4.03

134.03

0.00

20808

抚恤

2.80

2.80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2.80

2.80

0.00

208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5.45

5.45

0.00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36

1.36

0.00

2082703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4.09

4.09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8.56

58.56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8.56

58.56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7.40

17.40

0.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41.17

41.17

0.0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2,000.00

0.00

2,000.00

21104

自然生态保护

2,000.00

0.00

2,000.00

2110402

  农村环境保护

2,000.00

0.00

2,000.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1,391.91

1,183.04

208.87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1,183.04

1,183.04

0.00

2120101

  行政运行

443.93

443.93

0.00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739.12

739.12

0.00

21203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144.87

0.00

144.87

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120.00

0.00

120.00

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24.87

0.00

24.87

212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64.00

0.00

64.00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64.00

0.00

64.00

213

农林水支出

1,366.00

0.00

1,366.00

21305

扶贫

1,366.00

0.00

1,366.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1,366.00

0.00

1,366.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6,244.45

0.00

16,244.45

2210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6,244.45

0.00

16,244.45

2210103

  棚户区改造

2,858.00

0.00

2,858.00

2210105

  农村危房改造

2,171.61

0.00

2,171.61

2210106

  公共租赁住房★

1,200.00

0.00

1,200.00

2210107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778.85

0.00

778.85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9,235.99

0.00

9,235.9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1.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9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2.72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公用经费预算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14543.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586.45万元,固定资产497.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458.54万元,无形资产1.1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69.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29万元。报废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9.8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5433294.48

115864491.88

4971644.6


2333333.6


2638311


24585358

118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196000

196000

196000




196000

196000

196000




货物

196000

196000

196000




196000

196000

196000




工程













服务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1.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主要是本单位部分统计数据指标(2017年获得XX专项资金),即财政投入的产出,部门工作取得的成效。(特别是专款文件中有绩效目标表的请详细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 ,所以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3301111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2018092103042889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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