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9-26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
|||||||||||||||||||||||||||||||||||||||||||||||||||||||||||||||||||||||||||||||||||||||||||||||||||||||||||||||||||||||||||||||||||||||||||||||||||||||||||||||||||||||||||||||||||||||||||||||||||||||||||||||||||||||||||||||||||||||||||||||||||||||||||||||||||||||||||||||||||||||||||||||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08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促进我县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确保民族团结、宗教平稳和社会稳定。2、加强对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民族宗教现实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3、指导、监督、检查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4、协调办理有关发展各民族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事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抓精神文明建设,确保思想道德发展、科学文化繁荣。抓法制宣传,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抓调查研究,确保民族宗教工作方向正、措施实、效果好。抓民族团结,确保民族宗教和谐发展。抓脱贫攻坚,确保加快少数民族脱贫步伐。抓示范区创建,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创新发展。抓重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 2017年民宗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部署,已完成向上争取资金827万元,完成任务700万元的完成118.14% ;完成招商引资500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5000万元的100%。抓常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0281101.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81101.4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0761101.44元。其中:基本支出2151101.44元,占总支出的19.99%;项目支出8610000元,占总支出的80.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560423.3元,增长73.55%,主要原因:上级财政扶贫资金增加、民族团结示范点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民宗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3339.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7115.57元,减少19.5%,主要原因:压缩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1.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民宗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1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76060元,增长118.86%,主要原因:上级财政扶贫资金增加、民族团结示范点项目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民族团结示范点创建740万元;少数民族特殊困难补助50万元;宗教活动场所修缮补助28万元;民族文化抢救保护项目7万元;少数民族聚居村零散项目34万元;宗教工作经费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81101.44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580763.3元,增长53.44%,主要原因:人员增资和中央、省、市项目支出增加。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61101.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560423.3元,增长73.5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资和中央、省、市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81816.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主要用于人员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18437.81元,日常公用支出933379元,项目支出63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211.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 3.医疗卫生(类)支出5040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 4.农林水(类)支出79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6%,全部属于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836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0000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0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脱贫攻坚工作增加公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族团结维稳、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3,379.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7076元,主要原因压缩公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2,890,870.41元,其中,流动资产1,890,439.71元,固定资产987,165.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264.7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7304.0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15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8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95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95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通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我县在民族团结示范乡、示范社区、示范村建设,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民族团结保障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等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改善,通过1个民族团结示范乡、9个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的实施,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各项产业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逐步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增强我县的经济发展后劲,使受益农户有了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民族文化抢救保护项目实施,通过广泛收集民风民俗的物品,传统民族服饰、手工艺品和制作工艺,加强挖掘与保护,并集中展示。民族团结进步不断完善,以预防为主、防范在先,准确定性、妥善处置,能有效化解民族宗教矛盾纠纷问题,至今凤庆县民族地区境内没有出现大的矛盾纠纷。民族团结稳定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局面逐步形成。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 ,所以无名词解释。
附件: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0801111 |
|||||||||||||||||||||||||||||||||||||||||||||||||||||||||||||||||||||||||||||||||||||||||||||||||||||||||||||||||||||||||||||||||||||||||||||||||||||||||||||||||||||||||||||||||||||||||||||||||||||||||||||||||||||||||||||||||||||||||||||||||||||||||||||||||||||||||||||||||||||||||||||||
【关闭窗口】 |
主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滇ICP备200013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9210048
政务服务热线:0883-12345
运维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