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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作者:凤山镇  时间:2018-09-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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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凤山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

  •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山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山镇人民政府是处理全镇日常事务的政府行政机构。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实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收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凤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凤山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推进脱贫攻坚,着力补齐“五网”短板,着力推进产业升级,着力强化财源保障,着力改善人居环境,着力提升生态质量,着力保障民生需求,着力建设和谐社会,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均取得了可喜成绩。预计实现工农业总产值28.8亿元,增长15%,其中:农业总产值8.541亿元,增长9.5%,乡镇企业总产值20亿元,增长15%;预计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1668元,增长9.7%;预计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60元,增长13%。

  1.抓重点促发展,经济工作取得新成绩

  现代农业稳步发展。我们始终坚持“三农”主体地位不动摇,全面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大农业生产补贴力度,加强农业科技服务,确保全镇粮食生产安全。以茶叶、核桃、畜牧业为主的高原特色产业效益明显提高,以魔芋、林果为主的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2017年,在后山、水箐、红塘等村(社区)实施5600亩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替代农药防控项目,持续管好后山700亩名山茶园建设工作,完成了古茶树和古茶园普查工作,共实施茶园管护7.67万亩,低产茶园改造1.1万亩,嫁接特色茶园600亩,毛茶产量达1.16万吨,实现产值2.43亿元;完成核桃管护15.05万亩,实施提质增效示范点建设5000亩,产量达6552吨,实现产值1.44亿元;肉类总产6284吨,畜牧业产值预计达8986万元;蔬菜种植面积达3000亩,产值达780万元,其中,蔬菜大棚240亩;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4.21万亩,实现产量1.21万吨;魔芋种植面积达1.3万亩,商品芋销售224吨,产值达101万元。

  项目建设稳步实施。我们始终坚定不移把扩大投资、优化投资摆在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项目投资对稳增长、保增速、补短板的关键性作用,以项目建设巩固“稳”的基础、积蓄“跨”的力量,以项目推动解决镇域经济发展的根本性、结构性问题。建立项目开发机制,规范项目包装生成流程,超前落实要素保障,不断增强投资后劲,形成持续的投资支撑。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大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力度,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保证全镇各项支出需求。全年共拨付贫困村道路建设、产业扶贫、棚户区改造、前锋水库征地、省级示范村建设、财政“一事一议”奖补等资金4049.2万元。扎实推进平村“四位一体”建设、红塘片区“以工代赈”建设、财政一事一议项目、省级重点示范村建设,扩大稳增长项目投资,大力发展民间投资,不断优化投资结构,把单纯重视投资规模增速转变到力促稳增长的项目投资上来,实现投资规模和质量稳步齐升。2017年,围绕年初县级下达的目标任务,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5905亿元,占任务数的138%,预计完成招商引资2.2145亿元,占任务数的100.6%。

  服务城市稳步推进。我们始终坚持围绕全县“内控、南进、北拓、改旧强能、东西上山”的城市发展战略,主动做好服务城市建设、参与城市建设、经营城市发展这篇大文章。着力做好云凤高速凤山段、县城西南片区、文庙片区、西环路、市政大道、迎春河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及南边箐河河道综合整治等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及协调服务工作,确保了各项重点项目工程顺利推进。完成迎春河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及南边箐河河道综合整治征地57户,房屋拆除196户,产权置换5户,货币安置26户,划地安置121户,拆除违章建筑13幢,确保书院路于2017年12月10日前顺利通行,一中百年校庆成功举办。完成西环路建设征地1279.224亩,房屋拆除70户。完成县城西南片区规划建设征地721户721.2亩,房屋拆除133户。完成市政大道凤山段建设征地747.019亩,迁坟114冢,房屋拆除10户并完成平村马河安置点、金平安置点建设。完成文庙片区规划建设安置协议签订244户,搬迁244户,房屋拆除204户。完成北部农贸市场征地32亩,房屋拆除4户。完成云保高速公路凤山段建设征地650亩,房屋拆除2户。完成大康线建设征地32.05亩。完成凤庆城区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征地20亩。完成通用机场建设迁坟8冢。完成前锋公墓建设征地30亩。完成前锋水库建设征地196亩,迁坟1冢。

  2.抓建设保生态,城乡面貌实现新变化

  美丽乡村建设呈现新面貌。我们始终坚持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作为最大民生工程,以“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为核心,以农村“七改三清”、城镇“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为抓手,着力提升人居环境。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实施茶花公园、太阳山公园等生态绿化美化提升工程,完成了一批城市巷道改造、照明设施改造、重点部位环境整治工程。全年共计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162次,清理整治乱堆乱放乱排乱贴行为1200余起,开展公路违建及乱堆乱放清理整治行动31次,养护农村公路15万平方米,整治农村公路隐患98处。在红塘、金平村开展房屋“建新拆旧”工作,拆除危旧房4100平方米,与县级部门联合拆除城市规划区、村庄及公路沿线“两违”建筑共计4.62万平方米。2017年,完成旧房改造1321户,完成“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03户,完成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2个。全镇“山清、水秀、路畅、城美、人和”的城乡人居环境加快构建,城乡人居环境呈现规范整洁的新面貌,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建设美好城乡的期盼。

  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跨越。我们始终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突破发展瓶颈、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紧紧抓住各项重大战略机遇期,强势推进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新开挖农村公路11.9公里,实施完成了上寨、东山、麦地、等上等13个村镇村公路硬化45.14公里,开展水箐、红塘、后山三个建档立卡贫困村71.74公里村组公路建设的前期设计工作,村村相连、寨寨相通的网状交通体系基本形成。实施各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31个,新修三面光大沟14条42.99公里,架设管道137.91公里,解决了11499人1600多头大牲畜饮水困难问题。全镇18个村建成自然村活动场所80个,有效解决了村民休闲活动无场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基层为民服务阵地质量和水平。

  绿色生态建设迈上新台阶。我们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生态保护,狠抓生态修复,强化环境治理,生态质量明显提升。森林村庄、森林单位创建工作有序推进。2017年,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2300亩,造林1000亩。完成落星村乐仙安置点生态修复工程1个。完成京竹林村、等上村、大有村、金平村、清水河村等村的森林病虫害防治2800余亩。完成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40余个,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全面整改,耕地保护不断加强,土地管理更加规范。森林防火工作扎实有效,与各村(社区)、学校签订责任书27份,发放森林防火责任通知书等宣传资料1.5万份,年内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认真开展“六长制”工作,树立“山长制”公示牌8块,“河长制”公示牌35块,积极开展河道、水源地、库塘的巡查巡视整改工作,共取缔河道非法采砂点83处。全镇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向好,切实增强了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抓民生促和谐,服务水平得到新提升

  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效。我们始终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抓实动态管理,精准锁定贫困对象。2017年,预计脱贫337户1229人,贫困发生率从2016年底的6.39%降至3.69%以下。2016年实施的2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已建设完成,涉及农户已全部搬迁入住。2017年实施的2个搬迁点已全部启动建设,其中等上回龙安置点已入住农户15户。贫困村道路硬化、标准化卫生室、活动场所建设全面达标。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率达100%。贫困村100%通10千伏以上动力电,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9%以上、饮水保障率达100%,网络宽带覆盖所有建制村、学校、卫生室,每个贫困村均有1—2个产业发展项目,每户贫困户均有1个以上增收项目。2017年我镇创新产业扶贫新模式,将县级下达的205.2万元产业扶贫资金以每股100元核算全部入股到凤庆县锦顺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025户,本年兑付股红20.5万元。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改善,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为确保按期顺利脱贫出列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化建设实现新进步。我们始终坚持深刻认识文化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意义,文化繁荣发展是衡量民生改善程度及社会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我镇在中秋、国庆等传统节日,积极指导各村(社区)的文艺宣传队,开展打歌、文艺节目表演等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共46场次,并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六一国际儿童节、建党节、国庆节等节日组织镇机关、村(社区)开展优秀征文、书画比赛,文娱活动。积极做好人才培训和文艺骨干培训工作。对22个村(社区)的文艺宣传队进行各类文艺培训,参训文艺骨干达104人。与22个村(社区)签订了《文物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对17个文物保护点进行了安全检查。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工程得到进一步彰显。

  社会事业打开新局面。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人民福祉明显增进。和谐第一追求和民生优先取向,高度重视教育、文化、卫生、社保等重点民生领域工作,启动实施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儿童之家等惠民项目。全镇顺利通过国家督导专家组的义务教育评估验收,前锋完小作为全省唯一的一所农村小学入围“全国文明学校”提名并获得认定,青树中学中考再创佳绩,小学入学率达100%,初中阶段入学率达100%,中小学巩固率达100%。医疗卫生改革持续深化,凤山卫生院建成投入使用。社会保障制度日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合人数达62125人,参合率99.9%,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7367人,参保率98.24%。建成东城、龙泉、水箐、安石等4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个公益性公墓。完成小额担保贷款43户,贷免扶补67户。完成象塘村、红塘村、前锋村、东城社区、凤山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工作。认真开展救灾救济、社会救助、优抚安置、老龄等工作,发放临时性生活救济金、城镇和农村低保、“五保”生活补助以及城乡医疗救助金等共计1345.55万元,受益人群4767户8076人。申报80岁以上高龄老人长寿、保健补助1469人,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258人,组织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20例。发放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资金523.3万元,预计完成财政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960万元。

  社会稳定取得新成效。我们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各村(社区)配备22名协管员和394名安全信息员,与各村(社区)、各企业、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县城各建筑企业签订了施工安全责任书,定期不定期对企业、采石场、水利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等进行安全检查,全年辖区内无重特大事故发生。开展了以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为主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涉及其它安全生产隐患为主的排查和治理工作。认真抓好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完成42个网格划分,选聘41名网格员;做好综治维稳信息平台信息录入工作,共受理信访件72件,办结66件,在办6件。凤山司法所调处各类疑难纠纷、民间纠纷25件,调解成功24件。基层调委会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646件,调处成功628件。凤山派出所立各类刑事案件444起,破案123起,受理各类治安行政案件555件,结案350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55件。社会矛盾纠纷妥善化解,群众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军民融合战略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监管不断加强,群众安全感、获得感明显提升。

  4.抓作风提效能,执政能力得到新提高

  依法行政不断深入。依法治镇扎实推进,“七五”普法扎实开展,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普法在线学习、考试,不断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利用镇级公开公示栏、各村(社区)公开栏依法依规对申领的种粮直补款、危房改造、惠民资金、低保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合法化。

  工作作风不断改进。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扎实抓好镇村干部的学习教育,通过讲党课、廉政学习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全年组织各类党风廉政学习14场次,参学人数400多人次,发表相关理论文章、新闻信息、200余篇。同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使广大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

  干群关系不断融洽。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全面深入贯彻县委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干部包户、部门包村等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基层干部大走访、大调研,全年镇机关干部共走访慰问困难群众600余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00余件,入户宣传政策10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进一步拉近干群“鱼水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可看文件,并到“临沧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上参看去年修改过的)

  纳入凤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凤山镇人民政府

  2.  

  3.……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7人),事业人员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凤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收入合计2115.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5.3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2115.3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17度年收入2115.39万元比2016年度收入合计1745.58万元增加收入369.81万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加的项目支出,人员支出-政府绩效奖励、新增改革性补贴及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导致2017年度收入合计数比2016年度收入合计数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支出合计197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5.79万元,占总支出的96.96%;项目支出60元,占总支出的3.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7年支出1975.79万元与2016年支出1745.58万元增加支出23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比2016年增加264.81万元;项目支出比2016年减少3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资增加工资,基本支出比2016年增加264.81万元及2017年所实施建设项目未完工,项目资金未支付,项目支出比2016年减少34.6万元。导致总体支出比2016年多支出230.2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凤山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5.7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264.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资增加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4%。(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凤山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34.6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所实施建设项目未完工,项目资金未全面支付导致项目资金结转。2017年社区低碳发展引导专项资金60万元由于当年未实施此项目,资金不能及时支付,形成项目资金结转60万元;2017年以工代赈项目专项资金119.6万元,由于当年项目未完工,当年支出项目资金40万元,项目资金结转79.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凤山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2115.39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与2016年度对比增加369.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加的项目支出,人员支出—政府绩效奖励、新增改革性补贴及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导致2017年度收入合计数比2016年度收入合计数的增加。

  凤庆县凤山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1975.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230.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资增加工资,基本支出比2016年增加264.81万元及2017年所实施建设项目未完工,项目资金未支付,项目支出比2016年减少34.6万元。导致总体支出比2016年多支出230.2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9.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其中:(1)人大事务支出24.12万元;(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90.74万元;(3)财政事务支出38.47万元;(4)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6.56万元;(5)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1.33万元;(6)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1.99万元;(7)组织事务支出6.2万元;(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其中:其他文化支出19.5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补发增资、遗属补助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其中:(1)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92.19万元;(2)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补发增资支出20.42万元;(3)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发增资支出10.08万元;(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80万元;(5)遗属补助支出5.82万元;(6)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47万元;(7)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4.41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其中:(1)行政单位医疗24.23万元;(2)事业单位医疗32.27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83.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其中:(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3.42万元;(2)城乡社区环境20万元;

  9.农林水支出29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村(社区)人员补助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其中:(1)事业运行37.76万元;(2)林业事业机构45.43万元;(3)水利技术推广7.37万元;(4)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44.65万元;(5)其他扶贫支出55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8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元,支出决算为7.62元,完成预算的1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46元,完成预算的99.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元,完成预算的2.1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没有预算接待费支出,但在年度执行中由于工作需要接待支出0.16万元,导致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76万元,增长9.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94万元,增长1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112.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接待费支出,但在年度执行中由于工作需要接待支出0.16万元,导致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6万元,占97.9%;公务接待费支出0.16元,占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6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7.46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4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凤山镇22个村(社区)下乡开展工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县乡镇人员到我镇考察人大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93万元,与上年103.86万元增加3.07万元,主要是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工资市级配套公用经费2.16万元;提取工会经费基数增加,工会经费随之增加。凤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保障出差及下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凤山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680.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83.32万元,固定资产19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X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X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16年度1951.27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1.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0.6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801220.74

14833202.04

1968018.7


795811


1172207.7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凤山镇人民政府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226100

226100



226100


226100

226100



226100


货物

226100

226100



226100


226100

226100



226100


工程













服务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主要是本单位部分统计数据指标(2017年获得XX专项资金),即财政投入的产出,部门工作取得的成效。(特别是专款文件中有绩效目标表的请详细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凤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凤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 ,所以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100855201111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2018092611520130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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