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2-0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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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凤庆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凤庆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凤庆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实施办法和细则;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国土规划、区域开发规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拟定重点行业、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国家和省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
2.统一监督管理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3.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创建工作,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制定全县自然保护管理办法和制度;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重要生态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参与促进清洁生产;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指导城镇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及保护工作。
4.承担落实减排目标责任。组织实施国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限期治理、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等制度,负责制度的实施。
5.负责提出环境保护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负责编制县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6.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职责;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草案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组织对县级有关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国家、省、市和县政府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7.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参与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协助编报凤庆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环境保护对外科技合作及信息交流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环境保护事务。
8.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贯彻执行云南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做好对环境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我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环境保护系统业务培训。
9.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10.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业务、队伍及能力建设。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环境保护局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行政机构,设办公室、法规宣教股、环评股、污染防治股、总量控制股、自然生态股(加挂项目办牌子)、辐射股等7个内设机构,下设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中心3个事业单位。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环境监察大队参公事业编制10名,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10名。凤庆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一般公务用车编制2辆,实有2辆,其中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三)重点工作概述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按照市、县精准扶贫工作安排,继续抓好挂钩村的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转走访”,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挂钩村群众如期实现脱贫致富;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加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保护;补齐环保短板,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防控环境风险,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联动协同效应;推进全民参与环保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不断提升环保公众参与能力。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环节部位,盯紧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无;特殊供给单位无;自收自支单位无。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9人,财政部分供养无,非财政供养无。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无离休人员,退休 5人,工资已纳入社保部门管理。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2.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2.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72.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2.7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2.79万元(本级财力472.7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2.7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7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79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6万元;二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9万元;三是节能环保支出378.16万元;四住房保障支出27.8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工资福利支出412.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79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凤庆县环境保护局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不变动。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7年预算数一致,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0.1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凤庆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Upload/file/%E.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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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滇ICP备200013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9210048
政务服务热线:0883-12345
运维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