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来源: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者: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时间:2022-03-0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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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173200000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2、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和有偿性服务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4、负责对县城建成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负责研究部署县城建成区城市市容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等重大事项,解决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县城建成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专项综合整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移交工作。 5、承担凤庆县人民政府授权行使针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构)筑物或设施;行使城市规划监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6、履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城建监察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7、承担城市道路、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渣土处置场地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事项。 8、承担县城建成区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负责市容、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业运营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9、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行为及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水务管理方面的对向城市河道内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章建筑物拆除的行政处罚权。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5个机构。 (1)办公室。负责公文收发、运转管理,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文字材料的草拟;负责会务、活动组织,对外协调联络、接待工作、印章管理及外宣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起草、执行,年度资金预、核算,固定资产管理、日常业务办理及财务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日常信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调联系县信访部门,做好相关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做好档案管理及销毁工作;负责日常管理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解释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案件受理、审查、报批工作;负责行政事项审批。包括道路破挖、临时占道、户外广告、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拉运;负责规范制作各类执法文书并监督执行;负责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六是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执法监督股。负责督查、督办案件完成情况;负责监督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全体干部职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综合执法一大队。履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城建监察职能,负责对县城区违建,县城区内河道违规排污、倾倒垃圾、违规取土及门店以外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执法二大队。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对影响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以及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等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破坏公共绿化设施、行道花草树木等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破坏城区路灯等亮化设施、交通信号标识的行为进行查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全县又好又快发展大局,在整治上着力,在管理上精细,在执法上规范,在服务上创新。不断提升执法效能,扎实开展“三比三看”主题实践活动,为优化城市环境作出积极贡献。一是持续保持市容市貌整治高压态势。全力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美丽县城巩固提升工作,集中力量解决好乱停乱放、乱写乱画、乱贴乱挂、乱搭乱建、乱摆摊点的问题。加大对城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车站周边、餐饮小店、垃圾站点、县城出入口、城乡接合部等重点部位和薄弱地点“脏乱差”的力度,严禁在滇红路路、顺宁路、凤平路、书院路、绿茗路等主干道占道摆放物品、设置牌匾、乱堆装修垃圾杂物等行为,疏导流动摊点入市、入店经营;二是规范城区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的管理,清理规范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商业门店门头牌匾,重点整治陈旧破损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严厉打击张贴、涂写、散发小广告行为,及时清除街道两侧建筑物、门店及公共设施上制作张贴的宣传品及非法小广告;三是持续推进“两违”整治力度,始终对城郊结合部、住宅小区乱搭乱建、偷建抢建、无序建设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四是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坚决取缔人行道停车现象;五是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管理力度,从源头上治理渣土遗撒、超载运输、扬尘污染、噪声扰民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露天渣土防尘覆盖或定时洒水降尘措施,渣土车辆必须封闭运输,工地外围要砌筑固定围墙,运输车辆出入口与城市路面交接路段要进行临时硬化或铁板铺面,并进行美化净化。施工现场要防止工地噪声扰民、扬尘污染、占道堆料等问题;六是深入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大力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提高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七是进一步完善《凤庆县城网格化管理方案》,加大对城区交通秩序、市场秩序、街面秩序、门前三包责任落实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以经营城市理念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八是继续深化城市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法律知识、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建立和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内外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加城管执法透明度,防止执法的随意性。九是创新机制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城市管理考核评价机制,按照“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的要求,完善考评标准,优化考评手段。建立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机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工作不力的中队和干部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0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2.7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9.83万元,增长12.8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8月在职职工因病去世1人,相关人员经费预算减少;2022年有人员退休,增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经费预算;同时2022年协管人员人数较上年增加,导致协管员劳务费较上年增加。所以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02.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2.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2.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9.83万元,增长12.8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8月在职职工因病去世1人,相关人员经费预算减少;2022年有人员退休,增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经费预算;同时2022年协管人员人数较上年增加,导致协管员劳务费较上年增加。所以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2.7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0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9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8月在职职工因病去世1人,相关人员经费预算减少;2022年有人员退休,增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经费预算;项目支出508.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53万元,增长16.11%,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协管人员人数较上年增加,导致协管员劳务费较上年增加,同时将2021年未使用完的协管员劳务费继续纳入2022年预算管理,所以项目支出较上年对比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9万元;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11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43万元;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4万元;2120101行政运行200.17万元;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7.75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10.19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不涉及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装备经费、“两违”拆除费用、微信公众号平台运行费用、城市管理智慧化建设项目前期费等专项资金2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确保我县2022年城市管理工作正常运转,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巩固“美丽县城”建设、“两违”拆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保障重大项目推进、县城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等工作任务。2022年我局计划完成“两违”拆除2万平方米,同时配合13个乡镇做好建新拆旧工作,对全城破损的下水道井盖、水篦子、人行道护栏道市政公用设施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缮。 (二)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管理人员工资及保险费专项资金437.75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现目前有市政管理人员100人,为确保我县2022年城市管理工作正常运转,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巩固“美丽县城”创建成果、“两违”拆除、“特色小镇”创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保障重大项目推进等工作任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00名市政管理人员2022年全年共需工资及保险费4377492元。(工资2520000元,保险费1857492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17万元,下降0.35%。其中,办公费22万元;差旅费0.5万元;工会经费1.7万元;培训费1.27万元;福利费0.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他交通费9.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8月在职职工因病去世1人,相关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96.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2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9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0.32万元,同比下降60.97%,主要由于根据国发5号文,“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要求,财政收回结转资金,所以导致资产减少。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一致,无形资产增加0.26万元,主要为购买档案软件。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301035933201(1).xlsx.xlsx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732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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