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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2-03-0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77200000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属、褒扬纪念、帮难解困等法规政策,拟定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协调落实移交安置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待遇保障工作。

  5.指导做好伤残退役军人的接收、服务管理和优抚工作。

  6.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和军人服务工作。

  7.指导优待抚恤工作。组织指导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8.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9.承担凤庆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思想政治和政策法规股。

  3.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凤庆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凤庆县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凤庆县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

  4.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凤庆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负责年度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及退役士兵、复员干部接收安置工作,主要包括岗位安置、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扶持等。

  2.负责年度各类优抚对象(三属、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两参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老年退役士兵)抚恤补助落实工作。

  3.负责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双拥工作。

  4.负责全县军队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退休士官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其各项待遇。

  5.负责全县烈士褒扬工作,充分发挥烈士陵园德育教育、国防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6.认真扎实完成好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7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8.2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84.29万元,减少41.66%,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退役安置资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项目资金大部分由上级承担,所以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78.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8.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8.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84.29万元,减少41.66%,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退役安置资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项目资金大部分由上级承担,所以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8.2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6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人员职务晋升等工资增加;项目支出441.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1.85万元,减少52.7%,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退役安置资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项目资金大部分由上级承担,所以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8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2080508 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0.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

  2080801死亡抚恤4.63万元,主要用于领取国家定期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丧葬补助费;

  2080802伤残抚恤6.08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护理费;

  2080805义务兵优待25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263.18万元,主要用于优待抚恤、在乡特困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1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70.78万元,主要用于军休人员退休金;

  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

  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业务经费;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0.65万元,主要用于起义投诚人员和党外人士生活补助;

  2082801行政运行113.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公务交通补贴);

  2082850事业运行67.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支出;

  2082899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管理工作经费2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经费10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补充保险缴费及企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10.7万元,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0.5万元;

  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万元,主要用于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

  2210201住房公积金14.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

  30101基本工资54.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支出34.10万元;事业人员基本工资20.77万元;

  30102津贴补贴45.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津贴补贴支出36.42万元;事业人员津贴补贴支出9.27万元;

  30103奖金19.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奖金支出19.20万元;

  30107绩效工资40.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支出40.16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16万元;

  30109职业年金缴费7.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6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伤保险缴费0.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0.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0.36万元; 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大病补充保险缴费0.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支出0.03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14.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8.4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6.12万元;

  30201办公费1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基本支出办公费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公用经费支出0.9万元,事业运行一般公用经费支出0.83万元;项目支出办公费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业务经费2万元,烈士陵园管理工作经费2万元,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经费2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经费10万元;

  30205水费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水费支出;

  30206电费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电费支出;

  30211差旅费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差旅费支出0.5万元,事业运行差旅费支出0.5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0.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公务接待费支出0.3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

  30228工会经费2.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工会经费支出1.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工会经费支出1.02万元;

  30216培训费2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基本支出培训费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06万元,事业运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0.76万元;项目支出培训费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20万元;

  30229福利费0.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福利费支出0.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福利费支出0.01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7.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7.74万元;

  30305生活补助31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5万元,项目支出313.89万元),基本支出生活补助主要用于起义投诚人员和党外人士生活补助0.65万元;项目支出生活补助主要用于部分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资金43.55万元,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待对象丧葬补助经费4.63万元,伤残军人护理经费6.08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补助经费25万元,优待抚恤经费188.6万元,在乡特困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经费31.03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15万元;

  30307医疗费补助10.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补助10.00万元;

  30302退休费70.78万元,主要用于军休人员退休金70.78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8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减少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8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减少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25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比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678.29万元,其中:

  (一)抚恤支出298.88万元,属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按国家标准和自然增长机制,认真按社会化发放方式做好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发放,同时,认真做好节日慰问及进一步加大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力度,确保其待遇落实,使其达到或超过当地平均生活水平,要达到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0%。

  (二)退役安置支出107.78万元,其中:(1)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1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关规定,对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予以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顺利发放;(2)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2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组织退出现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开展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顺利完成职业技能教育培训;(3)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70.78万元,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做好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确保退休金足额及时发放到退休人员工资卡中;(4)退役士兵安置业务经费2.00万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关系改革强军进程和调整精减任务的顺利推进,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要求高,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三)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4万元,其中:烈士陵园管理工作经费2万元,认真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负责烈士褒扬工作,为前来参观祭扫的社会各界群众提供服务,认真扎实开展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绿化美化陵园环境,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做好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经费2万元,将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用于保证烈士祭扫纪念活动的组织接待、服务保障、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等方面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经费10万元,国家加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乡镇(街道)级以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有专门的办公场所、专项工作经费、必要的办公设备等。各级服务中心(站)经费应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好经费保障。

  (四)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7万元,其中: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7万元,用于企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

  (五)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支出10.00万元,用于六级以上伤残人员医疗费,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5、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6、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9、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10、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1、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13、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地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机构改革的完成,我局人员配置基本到位,所需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44.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33万元,固定资产90.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4.1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3.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228084105920.xlsx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77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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