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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水务局  作者:  时间:2022-09-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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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库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工程验收有关工作。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国家、省、市和县政府核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4.组织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组织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监管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指导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报批工作。负责监督水库、电站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1.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级乡(镇)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配合上级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指导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及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

14.凤庆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防堤安全负责。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由凤庆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凤庆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指标完成绩效明显。2021年度,我局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6亿元,占县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6亿元的100%;向上争取资金完成3.24亿元,占县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2亿元的162.5%;招商引资完成2.5亿元,占县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2.5亿元的100%。

2.重点工作快速稳步推进。(1)重点水源工程提速建设。郭大寨水库累计完成投资8.4亿元。工程除贺费干渠外已全面建设完成,蓄水量已达3700万立方米,目前正在抓紧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完善及专项验收准备工作,计划在2022年初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大摆田水库(中型)已取得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报告批复,目前正在进行导流输水隧洞进出口边坡、竖井边坡支护施工及大坝基础开挖施工及管理房建设。淘金塘水库目前开展大坝下闸蓄水安全鉴定工作,进行配套渠道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前锋水库完成倒流输水泄洪洞,大坝基础开挖及灌浆盖板,料场剥离及弃土场建设。目前中期结算工作,现完成工程量的统计,正在进行第三方审计。天生桥水库完成下闸蓄水验收,开始下闸蓄水,蓄水量26.76万立方米;正在进行永久进场道路施工,2022年内实现竣工验收。鹿马箐水库目前已经完成2.5公里进场道路开挖,完成导流输水隧洞进、出口边坡开挖及支护,目前正在进行洞身段开挖,完成开挖240米。涌金水库已完成输水导流隧洞及临时道路建设,目前在实施汛期道路维护、现场安全防护及导流输水隧洞二衬支护等工作。(2)民生水利工程有序推进。凤庆河二期河道治理项目完成河道治理5860米,累计投资2320万元。临沧市澜沧江小湾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凤城中心城区供水工程已完成二级平台场地平整及硬化、拌合楼安装等,隧洞工程累计开挖5134.5米,开挖完成率64.2%。下步工作重点是争取地方政府专债资金。2018年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管道安装47.34公里,完成投资2000万元。(3)重点前期加快推进。临沧市澜沧江小湾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凤庆北部片区乡镇供水工程可研报告已通过市发改委评审待批复,因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暂无法报批,影响项目可研立项审批。凤庆县迎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完成了项目总体规划,子项凤山至大兴段河道治理完成初步设计;迎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试验段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两岸边坡及基础开挖,左岸埋石混凝土浇筑,正在协商“一方案、两报告”编制工作。核桃林水库目前,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市发改委组织评审,并完成报告修改工作。(4)水利规划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完成凤庆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报告,共计137件(不含市级实施的2件大型灌区、4件大型水库),规划总投资约145.03亿元。二是开展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工作(5)工程建设管理监督工作明显加强。一是对大摆田水库、中心城区提水工程等17件工程质量监督做到了全覆盖,受监率100%。二是对项目招投标资料、合同签订情况、建设管理、质保金扣、预留情况进行巡查检查,累计10次,下发检查结果通知书10份。三是每半年做一次建设管理质量情况分析,收集各重点工程的质量检测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判,加以总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6)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一是河湖巡查制度化。全县共明确河湖长353名,河湖巡查实现制度化、常态化,2021年1至10月份县级河长累计巡河265次,乡级河长共计巡河1282次。2021年以来县人大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督察2次、县政协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督察1次,县河长办就有关督察巡河发现问题累计下发督办通知9次,限期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二是完成了21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全县共有5公里以上大小河流168条,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澜沧江、黑惠江、罗闸河、大勐统河等21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划定总长度为539.4公里。三是“清四乱”工作常态化。为切实推动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加强河湖岸线管控,制定“清四乱”工作方案,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全面排查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共排查处河道有关问题5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四是县城规划区“清河行动”规范化。19条迎春河支已纳入各单位网格责任区,县河长办负责督查检查通报。今年以来各责任单位能够按照爱国卫生大扫除要求,每月周末星期五对责任河道进行清理保洁,县城规划区河道清理保护工作逐步形成常态化、规范化。五是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全县规划建设“美丽河湖”39件,2021年完成美丽河湖建设申报4件(小湾电站库区、罗闸河凤庆段、洛党镇陈家窝河、四十八道河水库)。(7)防汛抗旱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投入41万元,修复2020年汛期水毁堤防1处、河道清淤3.9千米、预警广播机8台;二是投资70万元建设县城、凤山镇等应急供水,解决城乡1.05万人供水困难;三是抗旱投入1693人、运水设备68辆、资金共310万元,累计解决1.8827万人饮水困难,减灾效益340万元。四是投入抢险救援人力3611人次、机械设备39台套、土石方量1.2万方,资金193.9万元,减淹人口0.4万人,减淹面积0.53平方公里。五是完成蓄水3657.5万立方米,超计划3516万方的14%。(8)水利改革工作成效明显。一是依托小农水重点县和郭大寨水库中型灌区等项目,复制推广云南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二是以县水投公司为融资平台,解决工程建设融资难题,助推我县水利建设。小箐沟水库属临沧市首个采用EPC建设模式的重点水源工程。天生桥水库是我县第一件采用PPP建设模式的重点水源工程,已列入财政部PPP项目库。三是完成黄草坝水库、红花塘水库、香菜塘水库、上雄大沟、德乐大沟近3年的运行成本及农业供水成本监审工作。(9)抓实农村人饮工作进一步深入。一是完成2018至2020年度农村饮水工程、脱贫攻坚补短工程县级验收工作;二是完成凤山镇清水河村、象塘村、京竹林村县级实施的饮水工程验收移交工作;三是配合县审计局开展凤庆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审计工作。四是完成2021年度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排查工作。五是编制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规划2021年项目70件,涉及全县13个镇,总投资总投资7000余万元。项目于2021年9月23日开工,计划2022年3月底完工。六是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共有项目59件,覆盖总人口44329人。截至目前已完成38件,完成投资184万元,计划年底前全面完工。七是年内共完成小湾桂花村、雪山安和村、三岔河松花村、诗礼禄丰村4件信访件处理工作。八是省政府救助平台饮水安全保障年内共收到群众诉求案件181件,目前完成办结124件。(10)“挂村”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协助参与村党总支村委会换届工作,保障各项工作得到有序开展。二是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走访群众1000多户,参与网格化管理,对外来人员及返乡人员进行管理,疫苗接种等工作。三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时,结合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配合村两委,组织规划乡村,推进氧化塘等建设。四是开展了“组千队进千寨办千事”行动,通过召开自然村民情恳谈会,收集到群众愿望办实事清单113件,其中限时办结类22件,部门协调类91件,已办结64件。五是协助平村实施登高自然村、桂花桥自然村等四个自然村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小江边水库坝基渗漏修复工程。六是协助落星村打造以乐仙、徐家、化桃林小组为乡村振兴首批富有特色的示范点,申报高家坡小组为县级美丽乡村。七是解决4万元烤烟产业发展经费,用于明龙村340亩和帮拐村800亩烤烟种植拉水补助(各2万元)。(11)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有保障。一是完成小型水库维修养护20座,完成总投资220余万元。二是完成县管小型水库应急预案、度汛方案编报工作,明确并在凤庆网上公示和小型水库运行管理“三个责任人”网络培训工作。三是完成对全县所有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情况汛前督促检查。四是完成头道河水库、红花塘水库等对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下闸蓄水验收工作;五是完成黄草坝水库、大坝水库等14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六是完成头道河水库、砚池水库、老坝口水库取水许可申报工作。七是开展黄草坝水库、浪坝河水库等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工作。(12)水土保持逐步加强。一是累计受理、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5个;二是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71.6万元;三是日常监督检查开展97次63个项目,下发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17个项目,依法立案查处一件;四是完成生产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报备核查4件,开展双随机抽查现场复核1次1件;五是全面完成疑似扰动图斑复核认定工作,截至目前上级共下达疑似扰动图斑30个(含6个风险图斑),其中水利部25个、省厅5个,将认定结果和处置情况分别报水利部和省厅进行审查。六是2021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涉及彭家窝河小流域治理项目总投资1073.38万元,已完成投资1073.38万元。七是全县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km²,完成率100%。(13)河道采砂管理开启新局面。一是抓好统筹调度管理。工作情况一周一收集、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督查。召开了9次调度会,县纪委开展了2次专项督察行动,形成砂石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纪要7期,简报12期,执法台账3本。二是抓实公司运营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实现15个采砂点的监控计量覆盖并与系统对接。砂石办组织召开公司管理工作推进会3次,约谈相关砂场劳务人3次。三是抓严执法保障。规范执法,建立执法巡查台账,开展综合执法39次,规范15个合法采砂点,依法取缔28个非法采砂点,立案查处5个非法采砂点。四是抓牢税收征管。每月对砂石行业税源预测,纳入税源分析会,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整改。今年以来共销售河砂和碎石共19.2万m³,石场共销售石料产品约46.27万吨,完成砂石税收3104万元。五是落实环保整改措施。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严格落实环评措施,2021年3月以来,我局针对各级环境保护督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进行排查,形成问题清单,一是督促水投公司对照问题进行限期整改。(14)水资源管理日趋规范。一是办理网上信访件8起,协调县级各部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达5起,查处乱倒垃圾案件1起。二是日常巡查监督490人次,现场制止30余次;建立执法台账及卷整理归档工作。三是以“世界水日”、“中国水法宣传周”为契机,印刷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利用网络发布水法短信3500余条,增设城区河道管理警示标语牌43余块。四是累计办理取水许可证29户54套,安装在线监测点5个。五是创建节水型学校、小区各1个,收取水资源费119.7万元。(15)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完成凤庆县小水电生态流量监测平台系统建设;二是完成有多个取水口的电站的生态流量下泄设施、设备建设任务;三是完成13座整改类电站生态流量相关数据回传到电站监控室进行自行监测工作;四是完成整改类监控视频中电站统计代码、电站名称、时间信息、实时流量数据等信息叠加任务;五是按规定时限完成各级生态环境督察、检查发现问题整。(16)安全生产工作明显加强。狠抓全系统安全工作不放松,严格按照“五坚持”、“四不放过”、“三落实”、“两保证”的要求和标准,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加强了在建工程施工安全、已建工程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机关消防安全等工作,始终做到警钟长鸣,确保了2021年至今无任何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17)县“两会”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今年我局共接县人大代表建议(主办4件、协办2件),政协提案(主办6件、协办3件),通过局班子领导分片面复的形式,已全部办结完成,代表和群众较为满意,至今无需重新办理的议案、建议。

3.存在问题

一是因上级补助资金有限或没有资金支持,加之地方财政困难,工作推进进度压力大。二是工作作风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4.下一步工作计划

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抓项目、增投资,强招商,扎实抓好各项水利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临沧市凤庆县水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水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93人(含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86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0人。

城镇户口遗属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其中:1辆为应急保障公务用车,1辆为东风牌载重抗旱运水专用车。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水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93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5.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226.14万元,减幅为52.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水利工程项目经费减少。

2020年度结转结余经费587.0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水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52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6.78万元,占总支出的42.78%;项目支出2,015.5万元,占总支出的57.22%。与上年对比减少112.39万元,减幅为3.0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及水利工程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6.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69万元,减幅为14.2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及调出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7.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1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7万元,减幅为4.49%,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项目经费实际支出减少。具体项目支出为:2019年第五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农村综合水价改革项目(洛党镇白云、岳舞村)支出55万元,2020年第二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凤庆县郭大寨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支出457万元,2020年第二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防治及运行维护项目支出5万元,2020年第二批抗旱资金凤庆县洛星象塘片区管网抗旱应急供水项目支出45万元,2020年第二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支出3万元,2020年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省级补助项目支出6万元,凤庆县2020年度第二批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勐佑镇岔路白岩片区饮水工程项目支出9万元。2021年度重点工程春节慰问项目支出4万元,2021年天生桥水库建设项目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支出487.5万元,2021年康家坝水库建设工程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支出485万元,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凤山镇京竹林村尹里箐河治理项目支出40万元,2021年凤庆县“十三五”河道治理规划工程项目支出179万元,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凤庆县彭家窝河小流域以奖代补项目支出100万元,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支出10万元,凤庆县2021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项目支出15万元,凤庆县2021年省级水利救灾项目支出15万元,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公益性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支出50万元,2021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支出30万元,凤庆县2021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支出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水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2.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2.39万元,减幅为3.0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及水利工程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主要用于行政离休人员离休费15.55万元,行政退休人员建房补助费0.56万元,凤庆县水务局机械施工队退休人员定额生活补助1.15万元,在职人员财政配套养老保险金137.11万元,在职人员调出或退休财政配套职业年金(含利息)12.93万元,死亡人员遗属补助费1.88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98.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金17.14万元,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金77.98万元,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费3.61万元。

3.农林水(类)支出3,145.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支出1130.25万元,水利工程项目经费支出2015.5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8.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水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凤庆县水务局当年未发生“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1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7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3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凤庆县水务局当年未发生“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由于2021年我局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与2020年度相比无变化。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与2020年度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原因是我局当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当年未发生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与2020年度相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水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34万元,减幅为25.5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员公车补贴、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水务局资产总额44968.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15.83万元,固定资产572.5万元,非流动资产37380.6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768.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54万元,无资产处置情况。出租房屋147平方米,账面原值36.43万元,实现资产出租收入9.3万元,并已全额上缴县级财政国库。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凤庆县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1年我局水利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015.5万元,共涉及19个项目,覆盖率为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2015.5万元,支出2015.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干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确保我局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财政专户收入,同时,也未发生相应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3201111

  
附件【临沧市凤庆县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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