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凤庆县大寺乡回龙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完成情况的公示 |
来源: 作者:县发改局 时间:2023-10-2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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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临发改发〔2022〕591 号)文件,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390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为加强我县项目资金和项目管理信息公开,提高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凤庆县大寺乡回龙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凤庆县大寺乡回龙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批复文号:凤发改投资发〔2022〕302号 项目总投资:390万元 项目拨付资金:312万元 项目完成情况:建成路基开挖1800米,硬化450米,取水坝1座,主管道安装埋设3公里,核桃提质增效1000亩;茶叶提质增效生态化管理1000亩;林下黄精种植完成100亩;茶叶制作车间600平方米 劳务报酬发放:发放劳务报酬80万元,占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资金的20.51%。 资金类型:以工代赈任务 公示期为10天,即: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30日,如有异议,请与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登红 联系电话:0883-4212266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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