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凤庆县营盘镇移民新村停车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来源: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县发改局 时间:2024-04-0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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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盘镇人民政府: 报来《营盘镇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审批凤庆县营盘镇移民新村停车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营政请〔2024〕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如下: 一、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推进营盘镇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移民区人民群众精神生活条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组织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国家发改委深度要求,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代码为:2404-530921-04-01-851206。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凤庆县营盘镇营盘村。 五、项目单位:营盘镇人民政府。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停车场及配套附属用房。停车场占地6.73亩,设置停车位122个。建设内容包含土地平整、道路及场地硬化、植草砖停车位铺装、停车场配套给水排水、电力电信及安防工程。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37.73万元。资金来源:市级补助资金100万元,村民自筹37.73万元。 八、建设年限:2024年4月—2024年7月。 九、相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单位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二)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节能和环保措施,在下步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确保节能环保措施和能效指标的落实,实现节能、环保效果。 (三)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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