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凤庆县“沪联网”东西部协作产品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名称的批复 |
来源: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县发改局 时间:2024-04-3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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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镇人民政府: 报来《凤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对凤庆县“沪联网”东西部协作产品仓储物流中心项目进行项目名称变更的函》(凤山政函〔2024〕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如下: 我局于2023年7月25日根据《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凤庆县“沪联网”东西部协作产品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凤发改投资发〔2023〕329号)文件对凤庆县“沪联网”东西部协作产品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做出立项批复。 现因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有关事项的函》(沪合组办〔2024〕5号)文件资金下达项目名称与原项目批复名称不一致,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现同意将项目名称变更为:凤山镇农特产品仓储物流中心。 原批复项目代码、建设内容及资金来源方式不变。项目代码为:2311-530921-04-01-522992。建设内容为:1.新建标准化物流配送厂房1400平方米;2.新建仓储区2000平方米;3.新建特色沪滇产品交易区500平方米,配套相关设施设备。项目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申请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985万元,民政部门补助资金215万元。 相关要求:一是项目法人单位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二是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意见.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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