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审计局关于对凤庆县杨柳河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公示 |
来源:凤庆县审计局 作者:凤庆县审计局 时间:2024-02-1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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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3号(总第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2月起,对凤庆县杨柳河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对凤庆县杨柳河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审计的范围:自项目建设之日起的所有建设活动情况。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4年2月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45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长: 杨世江(行政执法证号:25080226001) 审计组成员:李剑宇(行政执法证号:25080226010) 赵永斌(一级造价工程师) 李向珍(一级造价工程师) 柳开朝(一级造价工程师) 姚根全(工程师) 惠杰(注册会计师) 余艳琴(注册会计师)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凤庆县农业农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13988375679(根据工作需要,电话号码征得本人同意后公开。)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县审计局办公地点: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 监督电话:0883-4212642 凤庆县审计局 2024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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