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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审计局关于三岔河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至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公示


来源:凤庆县审计局  作者:县审计局  时间:2024-07-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24年第6号(总第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7月22日起对三岔河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至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就地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三岔河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至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4年7月22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60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组 长:涂茂圣(行政执法证号:25080226019)

主 审:黄靖瑜(行政执法证号:25080226002)

成 员:赵永生(行政执法证号:25080226004,兼任廉政监督员),何芮,张李波等

审计组联系电话:18008837058(专用电话,因工作需要经同意公开)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三岔河镇人民政府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县审计局办公地点:凤庆县人民政府四楼(邮编:675900)。

监督电话:县审计局办公室0883—4212642。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现场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凤庆县审计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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