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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凤庆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凤庆县审计局关于三岔河镇党委书记胡永涛同志、镇长 赵云瑞同志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公示


来源:凤庆县审计局  作者:县审计局  时间:2024-07-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24年第7号(总第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经中共凤庆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凤庆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凤庆县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7月22日起对胡永涛同志任三岔河镇党委书记期间、赵云瑞同志任三岔河镇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胡永涛同志任中共三岔河镇委员会党委书记期间2021年9月至2024年6月(重点2022年至2023年)内各项经济活动及其履职情况,重大事项将根据工作需要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部门(单位)。

赵云瑞同志任三岔河镇人民政府镇长期间2022年3月至2024年6月(重点2022年至2023年)内各项经济活动及其履职情况,重大事项将根据工作需要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部门(单位)。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4年7月22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60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组 长:黄靖瑜(行政执法证号:25080226002)

主 审:涂茂圣(行政执法证号:25080226019)

成 员:赵永生(行政执法证号:25080226004,兼任廉政监督员),何芮,张李波等

审计组联系电话:18008837058(专用电话,因工作需要经同意公开)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三岔河镇人民政府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县审计局办公地点:凤庆县人民政府四楼(邮编:675900)。

监督电话:县审计局办公室0883—4212642。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现场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中共凤庆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凤庆县审计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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