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
来源: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12-1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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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至11月分别对凤城中心农贸商城部分摊位、滇红古镇周边餐饮店、凤庆县易和购物中心销售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样,经抽样送检,6个样品不合格,涉及月饼、包子、馒头、花卷、蜂蜜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样编号:YNFM205309210004 样品名称:蜂蜜 购进日期:2020-11-02 被抽样单位:字春燕摊位 被抽样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龙泉社区凤城中心农贸市场 检验不合格项目:果糖和葡萄糖不达标 检验机构: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抽检单位: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抽样编号:YNMM205309210038 样品名称:馒头 购进日期:2020-10-26 被抽样单位:凤庆县母子小吃摊 被抽样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龙泉社区凤城中心农贸市场 检验不合格项目:检出铝的残留量 检验机构:云南三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抽检单位: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抽样编号:SC3062240004 样品名称:鲜花云腿月饼 生产日期:2020-08-13 被抽样单位:凤庆县易和购物中心 被抽样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龙泉社区(庆龙国际商贸城) 检验不合格项目: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 检验机构: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抽检单位: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抽样编号:YNWL205309210024、YNWL205309210026、YNWL205309210025 样品名称:鲜花云腿月饼 生产日期:2020-10-26 被抽样单位:凤庆县韩姐东北私房菜馆 被抽样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滇红古镇 检验不合格项目:检出铝的残留量 检验机构:云南三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抽检单位: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情况 (一)4个风险监测抽检不合格样品控制情况。经调查, 4个样品分别涉及2家门店2种(包子、馒头)产品。产品均属于自己生产加工、销售。4个产品当天生产了300个。2个当事人接到检验报告后,不合格批次产品当天已全部销售完,无法召回,样品不合格的原因是2家均不清楚包子和馒头中不能添加泡打粉,他们都是担心包子和馒头发酸不好销售,就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了少量泡打粉。导致包子和馒头中检出铝的残留量。 (二)2个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控制情况。经调查,2个不合格产品涉及2个单位,蜂蜜产品共购进5公斤,抽检购入2公斤,因该门店经营不善,11月21日关门歇业,剩余3公司已售出。鲜花云腿月饼共购进30公斤,售价77元/公斤,生产单位:云南连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狗街镇工业园区食品片区,超市于2020年9月10售完该批次产品。故,2批次不合格产品均无法召回,月饼样品不合格的原因是馅料带入,蜂蜜样品不合格的原因无从排查。 三、核查处置情况 (一)风险监测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经调查,被抽检不合格批次的包子、馒头、花卷,属在不知道不能添加的情况下人为添加泡打粉所致,产品因购进量不大,当天均全部销售,无法召回。我局于2020年12月1日对销售不合格的门店、摊位分别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均已将整改情况上报我局,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14日督促2家门店送检产品,产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并向摊主和销售人员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经调查,被抽检不合格批次的月饼,属生产厂家馅料带入所致,产品因购进量不大,接到不合格报告时全部销售,无法召回。我局于2020年10月26日对凤庆县易和购物中心进行立案查处,现已结案。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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