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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备案前公示


来源:  作者: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1-06-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有关要求,凤庆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编制的《云南省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页岩矿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附件1:《云南省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页岩矿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PDF版)

  附件2:《云南省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页岩矿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PDF版)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1日

  附件1:

  云南省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页岩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公示稿)

  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

  二0二一年六月

  

第一部分  方案编制背景

  一、任务由来

  为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协调发展,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本着“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边生产、边治理”的原则,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矿业”的原则。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国土资源部第44号部长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文),有效地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保护与恢复治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2011年3月5日公布的《土地复垦条例》以及国土资源部[2011]50号文《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 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对矿山损毁土地进行复垦,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

  为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义务的落实;保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任务、措施、计划和资金落到实处。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遏制、减少矿产资源勘查、采矿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结合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统一评审备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国土资2014[94]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国土资办〔2010〕8号)有关精神,受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委托,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承担了《云南省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

  根据收集资料,矿山前期未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费用和复垦费用。

  二、编制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工程建设项目造成土地损毁“谁破坏、谁治理、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影响评估的基础上,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进行分区,提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保护和恢复治理的措施,做出总体部署和安排,达到有效防治矿山地质灾害、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对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压占、挖损等活动造成损毁的土地,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并达到可供利用的状态,为矿山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以及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并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督查提供技术依据。同时明确土地复垦义务人的复垦责任和义务,为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

  

第二部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表

矿山名称

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

矿山企业名称

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

矿山类型

o申请    þ持有   o变更

法人代表

高寿祥

联系电话


企业性质

私营独资企业

项目性质

生产项目

矿区面积及开采标高

0.0211km2,开采深度1555-1515米

资源储量

设计利用资源量(122b类)8.46万m3(16.92万t)

生产能力

5万吨/年

采矿证号

(划定矿区范围)

C5309212010127120104321

评估区面积

0.4115km2

项目位置土地利用现状图幅号

G47 G 081061、G47 G 082061

矿山生产服务年限

2

方案适用年限

2

编制单位名称

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

法人代表

刘凤祥

资质证书名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证书

资质等级

危险性评估甲级、

治理工程勘查乙级、

治理工程设计乙级

发证机关

危险性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治理工程勘查、治理工程设计: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编 号

危险性评估(532019110184)、治理工程勘查(5320162205)、治理工程设计(5320173201)

联系人

谭玉荣

电话

13987155108(因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手机号公开。)

主要编制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签名

熊树斌

项目负责

工程师


戈武栓

主编人

工程师


李  昆

编制人

工程师


徐龙威

编制人

工程师


  续上表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

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

评估区重要程度

þ重要□较重要□一般

□一级□þ二级□三级

地质

环境条件

□复杂þ中等□简单

生产规模

□大型□中型þ小型

现状分析与预测

矿山地质灾害现状分析与预测

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评估区潜在的地质灾害问题发生的可能性小-中等,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小-中等

矿区含水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矿山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较轻。

矿区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矿山最终形成长约100-150m,宽约20-50m,深30m的采坑,开采区地形变化,植被破坏,总体上评估区内采矿活动对原生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程度较大,影响较严重。

矿区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分析与预测

矿区采矿形成的采矿场,在地表迳流的作用下,会产生一定量的水土流失,但该矿山生产的矿石为页岩矿,矿石中不易分解有毒、有害成分,对水环境和土壤环境构成污染的可能性小。

村庄及重要设施影响  评估

评估区范围内无村民集聚地;区内无重要交通要道和建筑设施,也无重要、较重要水源地,总体上矿山开采对周边村庄及重要设施影响较轻。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

1、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Ⅱ):该区主要为露天采场的开采区、截排水沟、高位水池、冲沟C1及矿山道路所在的范围,面积为0.0732km2,占评估区面积的17.79%,结合现状和预测评估分析,区内矿山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严重。

2、地质环境影响一般区(Ⅲ):除矿山采场和矿山工程措施区域以外的评估区范围,无重要工程和人类活动分布在内,总面积为0.3383k m2,占评估区面积的82.21%,结合现状和预测评估分析,区内矿山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较轻。

矿区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

土地损毁的环节与时序

损毁环节:主要为露天采场和工业场地造成的挖损损毁土地,废渣场、及矿山道路造成的压占损毁土地。

损毁时序:建筑物、生产设备压占土地→采场开采挖损土地→剥离表土压占土地

已损毁各类土地现状

项目区已损毁土地0.468hm2,损毁旱地0.137hm2,有林地0.331hm2;

拟损毁土地预测与评估

预测矿山活动共破坏土地面积1.745hm2,主要为水田、旱地、有林地及灌木林地,对土地资源的破坏程度总体上为严重。

  续上表:

复 垦 区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小计

已损毁

拟损毁

占用

耕地

水田

0.037


0.037


旱地

0.358

0.137

0.221


林地

有林地

0.456

0.331

0.125


灌木林地

0.286


0.286


合计

1.745

0.468

1.277


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地损毁及占用面积

类型

面积(公顷)

小计

已损毁或占用

拟损毁或占用

损毁

挖损

1.745

0.468

1.277

塌陷




压占




-




小计

1.745

0.468

1.277

占用




合计

1.745

0.468

1.277

土 地 复 垦 面 积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面积(公顷)

已复垦

拟复垦

耕地

水田


1.017

林地

有林地


0.566

其他草地


0.138

合计


1.721

土地复垦率

复垦面积

比例(%)

1.721

98.62

  续上表: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护工程措施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治理分区

治理对象

工程措施

工程项目

单位

工作量

次重点防治区

露天采场开采边坡

坡面清理

石方削坡

m3

276

监测管控

警示牌

5

监测点

9

一般防治区区

监测管控




投资估算

总费用概算(万元)

7.09


复垦

工作

计划

及保

障措

施和费用预存

工作计划

结合矿山的合法开采服务年限、矿山开采计划及土地损毁情况,将对此次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内计划安排进行细化。具体各年度土地复垦计划安排如下:

(1)2021-2022年度(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主要完成矿山土地复垦前期准备工作,完成采矿活动及矿山建设引起地表损毁的动态监测工作,对露天采场越界开采区、1540m平台及边坡、1530m底盘区域进行复垦,复垦面积8710m2,复垦方向为水田、有林地及灌木林地。工程施工费为5.25万元,静态投资7.06万元,动态投资7.60万元。

(2)2022-2023年度:对露天采场1530m平台及边坡、1520m底盘区域及矿山道路进行复垦,复垦面积8500m2,复垦方向为水田、有林地及灌木林地。并对上一年度复垦区域种植苗木进行抚育管理。工程施工费为4.75万元,抚育管护费为0.19万元,静态投资6.57万元,动态投资7.07万元。

(3)2023-2024年度:对2021-2022年度复垦区域及2022-2023年度复垦区域种植苗木进行抚育管理。抚育管护费为0.38万元,静态投资0.38万元,动态投资0.40万元。

(4)2024-2025年度:对2022-2023年度复垦区域种植苗木进行抚育管理。抚育管护费为0.18万元,静态投资0.18万元,动态投资0.19万元。

截至2025年4月,矿山将完成对项目区复垦责任范围内规划复垦区域1.721hm2的土地进行复垦,复垦方向为水田、有林地、灌木林地。总投入复垦资金为工程施工费10.00万元,静态投资14.19万元,动态投资15.26万元。

复垦

工作

计划

及保

障措

施和费用预存

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按照“谁开采,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及“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采矿权人,具体组织实施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履行政府职能,对方案的实施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管理。采矿权人和主管部门应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加强交流与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圆满完成方案中提出的各项任务。

为保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的顺利实施,项目建设单位应健全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中的土地复垦领导、管理和实施工作,并配合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当地国土部门定期对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进度、质量、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建设单位需做好如下管理工作:

1)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做好有关各方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2)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的进度安排,组织实施各阶段的工作;

3)按时按量缴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分阶段申请提取费用;

4)方案经专家评审和国土部门审核通过后,土地复垦义务人需尽快与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局、银行签订土地复垦监管协议(三方协议);

5)矿山企业应及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勘查与设计,并负责组织施工;

6)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土地复垦设计工程竣工验收。

(2)技术保障

1)建立依靠科技进步、科技创新的原则,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矿山治理项目的科技含量,选择最佳治理方案,最终实现矿山治理后的生态效益与经济、社会效益共赢。

2)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必须由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3)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程序,实施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负责制、施工验收审计制等制度,规范工程管理行为;

4)矿山企业应主动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联系并接受监督、检查,而监督部门也须及时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资金落实情况、实施进度、质量及效果等进行监督;

5)治理项目完成后,提请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逐项核实工程量、鉴定工程质量和完成效果,对不合格工程及时要求返工,并会同各参建单位进行经验总结,改进工作和技术方法;

6)做好项目后续维护管理及监测工作,对负责长期监测地面变形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操作仪器熟练,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3)资金保障

矿方承担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和土地复垦的所有费用。按此次方案编制土地复垦阶段性实施计划,计算工程量和投资,并从提取的复垦费用中支出该部分资金,采取“边治理复垦、边支出、边提取”的方式进行。提取的费用存入专门帐户,专款专用,由企业、土地管理部门、或委托第三方(银行)共同监管。

  

  续上表:


费用预存计划

土地复垦费用提取计划表

年份

投资额度(万元)

年度复垦费用预存额(万元)

年度复垦费用提取额(万元)

2021-2022年度

7.60

15.26

7.60

2021-2022年度

7.07

0

7.07

2021-2022年度

0.40

0

0.40

2021-2022年度

0.19

0

0.19

小计

15.26

15.26

15.26

复垦费用估算

费费用构成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费用(万元)

1

工程施工费

10.00

2

设备费

0.00

3

其它费用

3.05

4

监测与管护费

0.75

(1)

复垦监测费

恢复治理已估算

(2)

管护费

0.75

5

预备费

1.46

(1)

基本预备费

0.39

(2)

价差预备费

0.77

(3)

风险金

0.30

6

静态总投资

14.19

7

动态总投资

15.26

  

第三部分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为停产矿山,矿区面积为0.0211km2,矿山所在评估区重要程度属重要区,矿山建设规模为小型,矿山地质环境复杂程度为中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精度等级为一级。评估范围将评估区北部、南部边界外延300米,南部、东部边界至次级分水岭,将矿山的露天采场、高位水池、截排水沟及矿山道路均纳入评估范围。整个评估区呈不规则形状分布,综合确定评估范围极值地理坐标为(西安1980坐标系):东经99°46′11″~99°46′39″,北纬23°37′17″~23°37′42″,评估区面积为0.4115km2。

  2、评估区属构造侵蚀中切割中山山地地貌类型,地形坡度10—18°,局部达25°,地形地貌复杂程度总体为中等。评估区内地表水体不发育,地下水的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地下水类型有孔隙水和裂隙水两类,富水性弱,评估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为简单类型。评估区内矿区开采的对象主要为第四系残积粘土、疯纸粘土,次为上第三系上新统(N2)紫红色—灰白色页岩。不良地质作用有冲沟发育及岩体风化,评估区工程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评估区范围内无地质遗迹,无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不属于生态、旅游、名胜古迹等保护区;区内无重要交通要道和建筑设施,也无重要、较重要水源地;矿山活动对评估区内的人类活动影响较轻。评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2g,地震动反映普特征周期为0.45s,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5)资料,本区位于Ⅷ度地震烈度设防区,评估区区域地壳稳定性属Ⅱ级次不稳定区。

  3、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评估区内无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发生,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评估区潜在的地质灾害问题为:露天采场开采形成的东南向边坡,其边坡失稳发生崩塌、滑塌的可能性小-中等,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小-中等,危害对象为矿山进场运输车辆及人员。

  4、评估区地质灾害预测分析: ①矿山开采活动加剧现有边坡诱发崩塌、滑坡的可能性小-中等,危害对象为露采边坡范围内采矿设施、施工人员的安全,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小-中等。②露天采场开采活动诱发边坡发生失稳的可能性小-中等,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小-中等;矿山道路的运输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中等,危险性小及危害程度小-中等;高位水池诱发人工填方区和局部人工边坡发生的可能性小-中等、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小-中等;截排水沟诱发垮塌的可能性较小,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小。③露天采场遭受边坡失稳的可能性小-中等,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小-中等;矿山道路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中等,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小-中等;高位水池遭受不均匀沉降的可能性小-中等,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小-中等;截排水沟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小,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小。④不良地质作用C1冲沟可能形成泥石流灾害,其发生的可能性小~中等,危险性及危害性中等;岩体风化易可能形成塌滑灾害,其发生的可能性小~中等,危险性及危害性中等。

  5、将评估区地质灾害危害性等级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Ⅱ)区和危险性小区(Ⅲ)二级二区。其中危险性中等(Ⅱ)区面积为0.0732 km2,占评估区面积的17.79%,危险性小区(Ⅲ)面积为0.3383km2,占评估区面积的82.21%。矿山场地建设适宜性为基本适宜。

  6、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适用年限2年,编制年限4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划分为重点防治区(A)和一般防治区(C)。

  工程措施:露天采场:对边坡进行修坡清理,消除边坡碎石隐患;废渣场:修建浆砌石挡土墙。

  植物措施:对矿山露天采场和其他矿山损毁土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治理,由土地复垦方案设计。

  监测措施:监测范围为评估区全境,重点监测露天采场、截排水沟、高位水池、矿山道路范围。

  7、矿山土地复垦方案适用年限2年,编制年限4年。项目区内共计损毁土地面积1.745hm2,现状损毁土地面积0.468hm2,拟损毁土地面积1.277hm2,此次方案确定的复垦责任范围面积1.721hm²,规划复垦土地面积1.721hm²,复垦率为96.82%,复垦方向为水田、有林地和灌木林地。

  8、按2021年3月价格水平编制的《云南省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中,其估算矿山恢复治理总费用为7.09万元;矿山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14.19万元,动态总投资15.26万元;复垦土地面积1.721hm²,静态亩均投资5491元/亩,动态亩均投资5906元/亩。矿山完成矿山的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共计投资为22.35万元。

  二、建议

  1、矿山须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废渣场做严格的勘察、设计,规范堆积,及时完善截排水措施,加强监测工作。

  2、建议企业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开采方式按照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严禁矿山越界开采和超规模开采,防止发生地质灾害,建立地质环境保护、监测和防治制度,设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部门,配备工作人员,保证资金供给,按时按量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各项任务;

  3、建议及时修建浆砌块石排水沟。

  4、监测工作中,重点对采场边坡进行严格的监测,定时汇总监测结果,并根据监测结果对监测工作进行修正,发现问题及时请有评估和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和设计。

  5、矿山各项建设项目应按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Ⅷ度建设;

  6、矿山开采引发和遭受采场边坡失稳的可能性小-中等,危险性小-中等,必须重视、每天应监测和巡查边坡上是否有拉张裂缝和危岩体,消除隐患后才能进行开采。

  7、在生产过程中及终了后,人员及设备不要长时间在露采工作面或终采边坡下停留或放置;

  8、建议在开采过程中加大对矿山地质特征、水、工、环地质条件的勘查力度,更加准确掌握矿山各种基础资料,对开采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地质环境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

  9、在各种工程施工中尽量就地取材,尽量使用本厂原有的设备和机械,降低成本;

  10、在方案适用年限内,根据开采情况对本方案设计工程、植物和监测措施进行修编,本次仅为初步方案,各工程实施前要进行单项工程研究和设计。

  11、本方案适用年限2年,2年内若重要场区及矿区面积发生变化,需进行修编或重新编。

  12、建议矿山开采同时准备好必要的恢复治理和复垦费用准备,开采与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同步进行,缩短复垦年限。

  附件2:

  云南省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页岩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页岩矿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

项目用地面积

永久性占用土地面积

0公顷

损毁土地面积

1.745公顷

生产能力(或投资规模)

5万t/a

剩余生产年限(或建设年限)

2年

2021年5月25日,凤庆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编制的《云南省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技术评审,专家在审阅报告、听取方案编制单位汇报及问询、答疑、讨论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位于凤庆县28°方向,直线距离约为14km处,行政区划隶属凤庆县勐佑镇所辖,矿区地理坐标极值(西安1980坐标系):东经99°46′21″~99°46′29″,北纬23°37′25″~23°37′32″,矿区范围为0.0211km2,由4个拐点圈定,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深度:1515m~1555m,生产规模:5万t/年。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部分

(一)该矿山属小型矿山,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中等。评估区重要程度确定为重要区。按一级精度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符合现行规定,方案适用年限设定为2.0年是合理的。

(二)编制单位对矿区内地质环境条件进行了详细调查,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阐述较清楚,附图比例尺1:2000,评估面积0.4115km2,满足评估工作的需求。

(三)据调查:评估区地形地貌条件中等,地质构造简单;评估区内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评估区工程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评估区内人类活动为矿山采矿活动,矿山活动对评估区影响较严重;评估区位于Ⅷ度地震烈度设防区,设计基本加速度为0.20g,评估区区域地壳稳定性属Ⅱ级次不稳定区。总体上,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

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评估区内无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发生。潜在的地质灾害问题为:露天采场现状开采边坡,其边坡失稳发生崩塌、滑塌的可能性小-中等,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小-中等。现状矿山开采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较严重,对土地资源压占及破坏总体上为较严重。现状条件下,将评估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为严重区、较轻区二级两区。

(四)预测评估矿山开采活动加剧、诱发、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中等,危害程度和危险性小-中等;预测对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较严重,对土地资源压占及破坏总体上为严重。矿山预测损毁土地面积为1.745hm2,损毁土地方式主要为挖损、压占,损毁程度以重度和轻度为主,损毁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水田、旱地、有林地及灌木林地。

(五)根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分析结果,将评估区划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为严重区、较轻区二级两区,分级分区基本合理,据此确定矿山建设适宜性为“基本适宜”的评估依据较充分。将评估区划为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二级两区,分级分区基本合理,综合评估结论及意见客观。

(六)方案以边坡削方清理工程、土壤剥覆工程、植物措施等进行综合防治与恢复、治理措施基本可行,工程布置基本合理;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估算编制有理有据,计价计费基本合规,在“方案”适用年限内,矿山恢复治理方案投资为7.09万元。

三、土地复垦部分

(一)本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格式符合要求,内容较为齐全,调查研究与数据处理方法正确,数据基本可信,提出的土地复垦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基本可行,复垦费用估(概)算依据较充分,测算基本合理,可作为指导企业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的依据。

(二)原则同意《云南省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中的项目区损毁土地的预测和分析。本项目损毁土地的方式主要有挖损和压占,项目区范围内损毁土地总面积为1.745hm2,其中已损毁土地面积0.468hm2,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统计,损毁旱地0.137hm2,有林地0.331hm2;拟损毁土地面积1.277hm2,土地类型为水田、旱地、有林地及灌木林地。项目区未损毁基本农田。

(三)原则同意本方案制定的复垦目标和任务,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过程和结果基本可信,矿山土地复垦方案适用年限为2年。本项目复垦区面积为1.745hm2,复垦责任范围1.721m2。在本方案服务年限内规划复垦土地面积1.721hm2,主要土地复垦方向为水田、有林地和灌木林地,土地复垦率为98.62%。复垦后水田面积1.017hm2,有林地面积为0.566 hm2灌木林地面积0.138hm2。

(四)原则同意本方案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复垦措施。

预防控制措施:(1)各种生产建设活动应严格控制在矿权范围(征地范围线)内,做好土壤和植被的保护措施。(2)合理布置工作而及开采顺序,最人程度降低因露天开采造成对土地的损毁。(3)对露天开采区及损毁严重区布设监测措施,监控点布设基本合理,方法得当。(4)在场地内增加绿地面积及营造周边防护林,改善和保护了项目区域内的生态环境。

工程技术措施:(1)复垦工程措施:剥离表土,清除建(构)筑垃圾,整现场地,覆土回填,覆土并进行植被恢复,将露天采场底盘复垦为水田、露天采场平台、矿山道路复垦为有林地,将露天采场边坡复垦为灌木林地。(2)复垦监测措施:对项目建设、生产引起的土地损毁及对复垦质量进行监测。

生物化学措施:(1)对于绿化新增的林地、灌木林地,优选当地优势树种,进行科学种植和精心管理。(2)对林地进行适时管理,包括浇水、施肥、除草、除虫等,同时淘汰劣质树种。

(五)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土地复垦标准、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并细化复垦工程设计,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参数,增加方案的可操作性。

(六)原则同意土地复垦投资估(概)算结果,确定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共计14.19万元,动态总投资15.26万元,矿山剩余生产服务年限为2年,方案服务年限为2年;矿山企业按照规定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土地复垦动态总投资额一次性全额预存完毕。业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土地复垦费用从建设或生产成本中提取,加大土地复垦前期提取额度,并根据复垦工作安排制定土地复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复垦费专款专用。费用不足的,要及时足额追加投资,确保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方案中,复垦工作安排和费用计划基本合理、可行,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定期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报年度生产及复垦情况、费用投资情况,按时按量缴存土地复垦保证金,矿山因生产建设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土地资源非预期损毁,使得预提的土地复垦费用不能满足复垦需求的,应及时足额追加投资,确保土地复垦工作顺利进行。

四、专家组强调事项

(一)矿区现状主要有北东向高陡开采边坡,文本中应详细介绍矿区、评估区不良地质作用规模,增强矿山开采活动遭受不稳边坡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危险性的分析,并对其防治措施进行详细设计和阐述。

(二)需强调比较突出的地质灾害隐患或地质环境问题。

(三)需强调的特别突出的土地问题,如基本农田、土地权属、土壤污染等。

(四)如项目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重要场区及矿区范围面积发生变化或生产工艺、开采方式、开采矿种等发生重大变化及申请延续、转让采矿权时“方案”时效性已过期的,需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重新组织编报或修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及时报原审查单位审查及备案。

(五)根据相关文件,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页岩矿项目区及复垦责任范围均未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

综上所述,方案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文件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分析依据较充分,选用的恢复治理与复垦措施原则可行,工作部署与计划较合理,投资估算基本符合现行规定,结论符合实际。专家组同意通过技术评审,请编制单位参考专家组意见修改补充完善后,按规定程序上报备案。

  云南省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页岩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名单表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1

杨树荣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

双鸿波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3

李龙章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4

候春林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5

纪秉贵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6

李明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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