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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项目收费的通知


来源: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县发改局  时间:2024-08-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28号)文件精神,以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67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云发改物价〔2014〕177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殡葬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0〕6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现行收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进一步规范我县殡葬服务项目收费,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殡葬服务收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殡葬收费管理要按照有利于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减轻丧属经济负担的原则进行统筹兼顾,全面规范管理。

二、根据服务项目重要程度和市场竞争条件,殡葬服务分为基本殡葬服务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服务单位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和不搞垄断经营、垄断市场、垄断价格的原则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三、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包括运尸(遗体接运)、遗体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四项。

四、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及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按附表规定中的标准执行。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延伸服务项目由丧属自愿选择,不能强制收费。

五、相关要求

(一)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殡葬服务单位要建立殡葬服务收费和殡葬用品价格公示制度,多渠道公示殡葬服务基本项目和收费标准、延伸服务项目和价格,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12315)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全面推行殡葬服务清单制度。为保障群众明白消费,在开展殡葬服务前,殡葬服务单位应如实提供包括服务项目(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在内的服务清单,供丧属选择,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认可,也可以合同、协议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相关内容。

(三)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诱导、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殡葬服务单位提供、发放的各种单据、证书、合同、协议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四)殡葬服务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及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不得有价格欺诈、以次充好、垄断行为、强制服务、强行推销等取得暴利的违法行为。

(五)县民政局应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殡葬服务行为,引导群众文明治丧,减轻群众负担。

(六)原《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关于对县殡葬服务项目重新调整的函》(凤发改价发〔2019〕150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凤庆县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凤庆县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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