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名校长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临沧市名班主任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临沧市名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临沧市名学生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通〔2023〕109号)精神,依据《凤庆县名教师评选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个人申报、学校审核、乡镇初评、县级认定等程序,拟认定300教师为凤庆县2023年名教师,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1月22日起至1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凤庆县教育体育局提出书面意见,并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须签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883-4212262
通信地址:凤庆县凤山镇平村沙子路
邮政邮编:675900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