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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2017年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1-0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微型企业培育工程2017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7〕28号)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微型企业后续服务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云工信中小〔2017〕248号)的要求,做好我市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相关后续服务工作,促进我市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充分发挥云南省小微企业服务券的作用,通过服务券吸纳优秀的服务专业机构入驻临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全市的小微企业提供优质、精准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在平台上寻找服务资源,订购服务需求,从而打造一个让小微企业想得到、用得起、靠得住的综合化、便捷化、一站式的企业服务平台。
二、服务目标
为进一步弥补小微企业服务资源获取短板,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畅通小微企业与优质资源对接渠道,促进精准对接,着力解决掣肘小微企业发展的难点问题,为小微企业提供全程全方位的辅导服务。
三、服务方向
研发服务、设计服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融资服务、财税代理、信用评价、会展服务、创业服务、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知识产权、管理咨询、信息化及电子商务、中介服务等。
四、服务对象
在临沧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信用良好,正常运营持续一年以上;符合国家、云南省和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7〕300号)》执行。
五、服务券发放与管理
(一)服务券的发放
服务券以电子券的方式发放,采用实名制发放,并进行备案管理。单个企业发放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单项服务使用最高不超过1万元。服务券面值为人民币500元、1000元两类币值,以企业与服务机构的服务合同实际费用为结算标准,不设找零。设置有效期,过期不用作废,且不得转让、买卖、抵押。根据实际,服务券补贴以年度服务为补贴计算单位或以单个服务项目为补贴计算单位。
(二)申请流程
1.有服务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直接登录“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券管理平台”(fwq.ynsmes.cn)申报,在线填写《云南省小微企业服务券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年检(年报)记录;(验原件)
(2)由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及本年度至申报月期间的纳税证明;
(3)本年度申请日上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相关材料。
2.由各县(区)工信部门进入服务券管理平台对中小微企业在线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企业,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出发放名单并进行公示。
3.临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服务券管理平台对各县(区)工信部门提出的服务券发放名单和服务券发放额度进行审核和汇总后报临沧市工信委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确认,确认结果由临沧市工信委反馈给各县(区)工信局,同时将确认通过后的服务券发放名单和发放额度等信息反馈由临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具体承办。
4.临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在发放服务券的同时以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获得服务券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申报平台确认激活,申领服务券,选择与公布的签约服务机构(一家或多家)洽谈并签定服务合同。逾期没有确认或未与服务机构签约的,则该小微企业申领的服务券作废,对应的名额另行分配。原则上小微企业选定服务内容后不得变更,如遇特殊情况企业可以与服务机构协商,并将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报备临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作备案处理。
(三)使用管理
1.临沧市工信委负责监督临沧市中小企业服务窗口平台服务券发放工作,抽查合同履行情况,开展企业满意度调查、受理投诉等,确保服务质量。
2.小微企业按照申报的先后秩序领取服务券,至当期服务券发完截止时,已经申报但没有领到服务券的企业在县(区)工信部门登记备案,在发放下一期服务券时优先考虑。
3. 服务券按面值抵扣等额合同款。
4.小微企业领取服务券后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对已申报登记但尚未领取服务券的小微企业按登记申报顺序发放服务券。
5.服务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现有恶意串通、弄虚作假、重大变更等行为,临沧市工信委和临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有权即时取消小微企业服务券和签约服务机构的使用资格,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入服务档案。如已发放服务券的,则该券作废。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签约机构管理办法
(一)签约机构认定条件
1.独立的法人主体,具有核心业务以及特色服务,服务流程清晰,团队专业稳定。
2.机构服务可量化、可评价、可操作,服务价格明晰。
3.实际经营并为企业提供服务,累计已服务的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或服务人次不少于300人次以上的服务机构。
4.服务机构同意用服务券抵扣服务费用,愿意遵守服务券结算的相关要求,愿意接受对服务交易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绩效的评估。
5.申请小微企业签约服务机构,近三年没有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具备有关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等。
(二)机构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通过管理平台在线填报《云南省小微企业签约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1),向临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
(2)由税务部门开具的服务机构上年度及本年度至申报月期间的纳税证明;
(3)本年度申请日上个月的会计报表(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4)曾经服务的客户证明材料;
(5)由国家、省及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授予荣誉称号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6)其他能证明本机构服务能力和实力的材料。
2.临沧市工信委和临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查后,组织专家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签约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在云南省、临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服务机构与临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签订服务合同;
(1)新签约机构评审:依据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经条件审查、专家评议等环节综合评定,确定相应类别服务机构作为云南省小微企业新签约服务机构。
(2)续签约机构评审:对往期签约机构进行合格性考察。结合历年度服务券完成情况,对签约机构续签资格进行专家评议,根据评议结果确定机构续签资格。
3. 临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将签约服务机构评审结果报云南省服务中心备案。签约服务机构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每年认定一次,并视申报及服务情况进行不定期增补。对需要引进或培育的紧缺型服务项目,在明确拟发放服务券额度、发放对象的基础上,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面向省内外服务机构,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家或多家服务机构,所发放的服务券定向用于购买服务项目。
(三)执行管理办法
临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对机构开展的服务活动情况进行跟踪和管控,以及绩效评价。
七、服务券申报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8月16日,服务券系统(fwq.ynsmes.cn)正式开放,小微企业和服务机构可登录服务券系统进行申报服务券资金申请和服务机构认定。
(二)9月1日,服务券机构认定的系统将暂时关闭(小微企业可继续申报),县区工信局在9月1日第一次提取辖区内小微企业申报数据进行初审以及召开联席会议复审,形成服务券发放名单,9月15日前报临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未完成服务券发放任务的县区,每周可提取一次数据,按上述流程形成服务券发放名单,报临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并必须在9月29日前完成。
(三)9月19日-11月15日,服务机构完成与小微企业的线上和线下对接,签订服务合同;小微企业必须在通过服务券审核通过15个工作日内,在服务券系统(fwq.ynsmes.cn)激活服务券,否则服务券将作废处理,名额另行分配。
(四)10月16日-11月24日,完成本年度签约服务机构的服务券兑换工作。
八、服务券结算机制
签约服务机构凭收取的服务券、服务合同、服务发票、服务过程文件、成果文件等材料,统一到临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请结算。临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收到各签约服务机构的资料并与临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共同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实际发生费用报临沧市工信委审核。临沧市工信委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相关要求将资金拨付至服务券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严格按照服务券有关结算规定向服务机构拨付资金。
九、明确责任,加强监管
(一)临沧市工信委将会同财政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临沧市服务券和服务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和抽查,按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券和服务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施绩效考核,对后续扶持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及效果实施评价。
(二)临沧市工信委将会同财政等部门对骗取、套取后续服务资金的,擅自改变资金使用用途和范围的,以及截留、挪用后续服务资金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取消服务券申报资格、停拨或追缴服务补助资金,列入资信“黑名单”,不得申请小微企业签约服务机构。
十、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工信局指定1-2名专职人员,尽快开展小微企业服务券的宣传、动员、指导、审核等工作,并将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内容,在8月25日之前报临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以方便工作联络。
(二)请各县(区)工信局联系临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索取各县区工信局登录服务券系统(fwq.ynsmes.cn)的账号和密码。
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李正中
联系电话:0883-2137562
临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人:刘志成
联系电话:0883-26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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