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公示 |
来源: 作者:人社局 时间:2020-04-0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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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拟批准凤庆鑫浩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0日(五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83—4216108)。 单位名称:凤庆鑫浩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凤庆县凤山镇龙泉社区顺宁文化广场3-2-8号 法定代表人:刘浩 注册资本:200万元 许可经营事项:劳务派遣 行政许可编号:5309212001 有效期限:3年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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