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扶贫办关于2018年退出贫困县一次性奖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
来源: 作者:扶贫办 时间:2019-06-2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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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18年6个退出贫困县一次性奖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0万元分配情况公开如下: 1.统筹安排2018年提前实施产业扶贫项目资金329.63万元。 2.安排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提前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级安排的配套资金82.35万元。 3.统筹安排凤庆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用于凤庆县支持烤烟产业发展项目资金973.02万元。 4.统筹安排2019年农业产业扶贫项目100万元。 5.提取项目管理费15万元。 公示期为10天,即:6月27日至7月7日,如有异议,请与县扶贫办联系。 联系电话:0883-4218005 监督电话;12317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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