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办法和工作安排,在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项目库范围内,经中共凤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凤庆县2024年度(省级第三批次)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已安排下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详见附件:凤庆县2024年度(省级第三批次)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表(公告)
公告公示期为10天,即: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1日,如有异议,请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德军
监督电话:0883-4211112(中共凤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
12317或12345(省级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凤庆县凤平路
中共凤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