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关于对《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上报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项目的请示》的批复 |
来源:凤庆县财政局 作者:凤庆县财政局 时间:2023-01-0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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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 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凤庆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关于对《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上报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项目的请示》的批复 文 号:凤财整合〔2023〕2号 文件类型:项目批复文件 文件金额:50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预算年度:2023年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贵局报来的《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上报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请示》(凤民宗发〔2023〕4号)收悉,经凤庆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贵局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00万元项目分配方案。 二、请尽快做好财政预算标准化平台项目库和财政扶贫资金监控平台绩效目标设定、执行、评价,同步做好全国扶贫开发业务管理子系统的录入。 三、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此批复 凤庆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 202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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