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公告 |
来源:凤庆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5-01-1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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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农发〔2024〕135号),下达凤庆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1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安排计划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共同申请,已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安排计划公告如下: 资金分配批复文件名称:中共凤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请求批准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安排计划的请示》的批复 资金分配批复文号:凤农领复〔2025〕2号 资金分配规模:910万元 资金来源: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类型: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附件:凤庆县2025年度(提前下达中央批次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表 公示期为10天,即: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20日,如有异议,请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德军 联系电话:0883-4211112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12345 中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附件【凤庆县2025年度(提前下达中央批次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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