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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凤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公告


来源:凤庆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5-01-1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农发〔2024〕135号),下达凤庆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0万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安排计划中共凤庆县委组织部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凤庆县财政局共同申请,已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安排计划公告如下:

资金分配批复文件名称:中共凤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中共凤庆县委组织部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凤庆县财政局关于请求批准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安排计划的请示》的批复

资金分配批复文号:凤农领复〔2025〕3号

资金分配规模:840万元

资金来源: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类型:其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附件:凤庆县2025年度(提前下达中央批次其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表

公示期为10天,即: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20日,如有异议,请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德军

联系电话:0883-4211112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12345

中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凤庆县2025年度(提前下达中央批次其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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