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凤庆县2022年度第二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
来源:凤庆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 时间:2022-09-2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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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凤庆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凤庆县支行: 根据《临沧银保监分局临沧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中心支行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关于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文件的通知》(临银保监发〔2021〕1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2年度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做到应贷尽贷、应补尽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计划 2022年度第一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000万元额度已完成发放,根据县农商行、县农业银行的前期摸底数据,计划发放2022年第二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额度1570万元,其中:凤庆农村商业银行1545万元,中国农业银行凤庆县支行25万元,滚动使用2019年扶贫小额信贷注入的风险补偿金,贷款利率不超过银行机构五年期最近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本年度贴息使用第一批93万元结余贴息资金。 二、扶持的范围、重点、方式和贴息方式 (一)扶持对象:全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各承贷银行机构要严格审核贷款资质,符合贷款条件的“应贷尽贷”。 (二)扶持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发展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增加收入。 (三)扶持方式: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提供5万元(含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财政资金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脱贫人口小额贷款。 脱贫攻坚期内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过渡期内到期的,也可续贷1次,经办银行要合规审、慎办理,已还清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可多次申请贷款。 (四)贴息方式:采取按季贴息方式,贷款人按合同先向银行支付利息,由承贷银行根据季度内实际发生贷款额向县乡村振兴局提供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明细表,县乡村振兴局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比对确认后,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将贴息资金发放到农户社保卡。 五、明确目标责任,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接此通知后,各乡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要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加大与县农商行乡镇支行、县农行协调沟通,确保扶贫小额贷款计划的落实,按时兑付贴息补助资金,并解释好小额信贷财政贴息兑付到户到人的短信提醒服务。各乡镇、农商行、农行工作要下沉到村、到户,精准识别,精准管理。切实把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做好、做实,力争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2022年第二批脱贫人口小额贷款的发放工作。 政策咨询:各村民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乡村振兴局、各承贷银行 政策咨询电话:0883-4212275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凤庆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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