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
来源:凤庆县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2-12-2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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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向大家发布有关情况、回答记者的提问,介绍贯彻实施的意见措施,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永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叶茂昌主持会议。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子平就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作发布。 各新闻记者就“《条例》对加强鲁史古镇保护作了哪些禁止性规定;近年来,鲁史古镇保护主要做了哪些工作,文旅部门将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鲁史古镇保护中主要有哪些职责,将采取什么措施贯彻实施好《条例》;鲁史古镇保护过程中,存在哪些较为棘手的困难和问题”等问题作了提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市文化旅游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及凤庆县人民政府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庆龙就如何贯彻实施《条例》作了发言。 唐永春指出,鲁史古镇是滇缅茶马古道的咽喉重镇,被誉为滇西“茶马古道第一镇”,有“四合五天井”的四合院、“三坊一照壁”的三合院,是滇西保存较为完好、规模较大的古建筑群之一。《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的临沧实践,是服务临沧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举措,是做好鲁史古镇保护传承的现实需要。 唐永春要求,要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多方合力,全力做好《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的实施准备;要统筹协调,切实保障《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的正确实施。 据悉,《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于2022年10月25日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22年11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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