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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 年版)

来源:县统计局      作者:李红霞     时间:2024-08-27     点击率:


序号

事项名称

职权类型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1

行政处罚

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行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统计局

2

行政处罚

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行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统计局

3

行政处罚

对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行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统计局

4

行政处罚

对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行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统计局

5

行政处罚

对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行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统计局

6

行政处罚

对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行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

统计局

7

行政处罚

对违反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条例的行为的处罚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第三十六条

统计局

8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或者冒用《国家统计调查证》的处罚

《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统计局

9

行政强制类

对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进行登记保存的行政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

统计局

10

行政检查类

核查统计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五条

统计局

10

行政检查类

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三条

统计局

10

行政检查类

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统计局

注: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职权类型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3类职权进行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