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城镇“两污”治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凤庆县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城镇“两污”治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精神,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整改的“系统治理理念树得不牢”“年度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难以完成”“两污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推进问题整改不实”4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共7天)实名书面向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提出。固定电话(传真):0883—4211047。
附件: l.关于2022年省级城镇“两污”专项督察反馈“系统治理理念树得不牢”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关于2022年省级城镇“两污”专项督察反馈“年度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难以完成”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3.关于2022年省级城镇“两污”专项督察反馈“两污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4.关于2022年省级城镇“两污”专项督察反馈“推进问题整改不实”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5.自查自验情况表(系统治理理念树得不牢)
6.自查自验情况表(年度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难以完成)
7.自查自验情况表(“两污”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
8.自查自验情况表(推进问题整改不实)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