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凤庆县洛党镇人民政府 作者:洛党镇 时间:2023-09-1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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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3200701000 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凝心聚力抗疫情,全力以赴做好防控。严格按照“外防输入”的总体要求,扛实“四方责任”、落实“五早”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坚持以“督”促“防”,抓实抓细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及聚集性活动的日常防控,继续积极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和宣传动员工作,全镇累计接种疫苗68788人次,60岁以上人群累计接种新冠疫苗6351人次,全年共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2次。 2.坚持项目大突破,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坚持抓项目出投资作为稳增长的关键支撑,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拉动经济发展水平。以服务全县重大项目落地为目标,积极做好大兴温泉度假山城、干口华能60MW 农光互补发电项目、220千伏凤山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地保障和协调服务工作,累计完成征地117.992亩、租地300亩,启动桃花100MW 茶光互补光伏项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目标,道路交通建设有序推进,完成,完成集镇后河连接线道路硬化扫尾工程,完成村组道路建设13公里,完成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报和申报立项工作。水利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完成2022年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完成太平寺村、白云村人饮巩固提升项目,完成箐头村人饮主管道架设项目,完成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及防护工程建设,启动大兴村人饮工程项目编报工作。互联网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琼岳村引进联通公司合建宽带网络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以助推乡村旅游发展为目标,因地适宜合理规划,持续巩固提升前后营露露农庄、立宽水果采摘园、梅里溪谷等休闲景区建设,有序开发燕子岩“二十四叠瀑”、厚丰村将军故居文旅融合建设项目,箐头村被命名为第二批市级乡村旅游品牌村。 3.坚持发展大合力,加快乡村振兴步伐。一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抓实“一平台三机制”运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扎实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群众累计通过“政府救助平台”APP提出申请190件,办结183件,正在按程序办理7件,无延时办结申请事项。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对10000.00元以下低收入的脱贫户和监测户采取结对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大规模返贫,持续促脱贫群众增收,2022年全镇人均纯收入目标增收预计达14873.52元。以助力乡村振兴为抓手,因村施策,多渠道、多元化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抓实扶贫和沪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实现村集体经济持续增收,群众收入渠道不断拓宽。2022年共计实施衔接资金项目9个8800000.00元,实施沪滇协作携手兴乡村项目13个540000.00元,实施中山大学援助项目4个855000.00元,全年20个行政村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实现5965300.00元。二是持续巩固产业发展助力产业振兴。粮食产量保持稳定,完成大春粮食播种面积34564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500亩。茶叶、核桃、烤烟等传统产业平稳发展,特色产业集群不断壮大,全镇累计种植核桃15.22万亩,稳定茶园面积3.54万亩,预计实现茶叶产量3400吨;种植烤烟913.6亩;累计种植(滇)龙胆草、滇黄精、重楼等中药材6701.38亩,种植沃柑、百香果等特色水 0.19万亩,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凤庆县滇红茶全链条组织化和核桃全产业链发展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延链补链强链优链要求,全面提升核桃基地管护标准和初加工水平,积极做好制茶企业、初制所等制茶主体入“凤庆县滇红茶”联盟提供服务工作,入盟茶企12家,申报“绿美茶园”3个,成功组织“凤庆县滇红茶洛党镇春茶开采仪式”活动。三是扎实推进市场主体倍增“雨露、阳光、土壤”工程。坚持“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进一步优化产业链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新发展动能。全年全镇“个转企”20户;净增市场主体349户,其中企业115户,个体工商户2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户,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9户。四是稳步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继续做好洛党村前后营自然村、箐头村箐头自然村、大兴村兴发兴旺自然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巩固提升工作,启动2022年度荣上村龙塘自然村、鹿鸣村立宽自然村、琼岳村大门自然村示范点建设,按照“以点带面”的规划思路,打造各片区建设亮点。 4.坚持环境大提升,彰显绿美乡村活力。一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河(湖)长制责任压紧压实,镇村两级河湖长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巡河巡库,共完成巡河 505次、巡湖(库)12次。深入开展河、湖、库“清四乱”专项行动,累计投入215人次,清理重点河道20.2公里,清理沟185公里,取缔非法采砂点6个,拆除和整改“两违”建筑4处。林业生态安全进一步筑牢,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建章立制,严格按照“354”模式开展巡林工作,完成165名林长“云南林长通”安装和使用,完成镇级公示牌制作和安装。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强化森林督察,认真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和外来物种入侵防范工作,完成30块违法卫片违法图斑整改工作。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整治,大力开展秸秆焚烧、露天垃圾焚烧宣传、巡查、制止工作,共开展秸秆焚烧宣传30余场次,发放宣传单8000余份,现场下达整改告知书20份。二是持续提升人居环境。紧盯三年行动计划改造厕所目标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强势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6座、无害化卫生户厕50座,累计建成氧化塘104个,自然村氧化塘覆盖率98%。持续开展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集镇-公路沿线垃圾集中清运正常运行,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固定垃圾堆放点和公共环境卫生环境整治,“红黑榜”制度执行到位,对所有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进行评定,编报红黑榜 10 期。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场会在洛党召开。三是扎实推进绿美建设工作。制定《洛党镇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2-2024)》,按照“边规划、边建设、边完善”的思路,坚持因地制宜、资源整合,梯次推进绿美集镇、绿美村庄、绿美公路、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景区建设。创建绿美乡村示范点29 个,组织开展绿美爱心捐赠活动81次,募集资金243500元,新增绿化面积4003平方米;申报并被命名绿美茶园1个、绿美茶旅景点1个,洛党镇被命名为绿美城镇建设先进集体。 5.坚持成果大共享,推进民生事业发展。一是教育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各项指标符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标准,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9%以上。完成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建设7个项目的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完成洛党中学田径运动场和桃花完小围墙2个长效机制建设项目。公共卫生健康事业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更加规范,常态化开展重大疾病防治和疫情防控。完成660人到龄人员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放,15895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群众医疗卫生得到极大保障。二是社会保障服务不断健全。社会保障政策全面落实,累计发放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600000.00元。创业就业形势稳定,全年累计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119个,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14782人,完成2022年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全脱产进校园”培训5期129人、临沧市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返岗就业4人,完成审核上报小额担保贷款申报材料112户,创业贷款申报材料8户。殡葬改革工作有序推进,3个公益性公墓配套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累计安葬骨灰112具。三是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与现代化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要求,推进组织体系网与社会治理体系网融合,进一步调整优化网格化服务体系,目前全镇共设一至五级网格 1339 个,和德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鼎新村、琼岳村被命名为“临沧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暨诉源治理现场会在洛党召开。四是精神文明建设保持积极的发展态势。建成2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成兴发、兴旺、前后营、立勒4个自然村文化长廊,立勒书斋、兴旺书屋投入使用。持续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行动,深入推进“文明家庭”创建,鼎新村等6个村被命名为县级文明村,21户农户被命名为县级文明家庭、9个学校被命名为县级文明校园。 6.坚持社会大和谐,巩固平安建设成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扫黄打非”“打零收戒”等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命案防控三年攻坚、突出矛盾风险大排查大化解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四个专项行动”工作有力推进,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四个“十百千”工程示范镇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累计共排查矛盾纠纷74件,有效化解72件;共受理信访件8件,办结7件(县处级领导包案1件),正在办理1件;共接有效报警245起,共立各类刑事案件49起,破案11起,受理治安案件52起,查处37起;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528起。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定期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消防危化、河道库塘、旅游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截至目前累计共检查辖区企业、单位及旅游场所68家,发现问题115个,提出整改意见138条。“八五”普法工作有声有色,工作开展效果明显,共开展法治宣传14场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扎实开展。征兵工作有序推进,完成6人应征入伍。全年全镇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发生,交通、消防、食品安全形势平稳,平安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总体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7.坚持有为大担当,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接受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虚心听取多方意见,共办理镇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9件。坚持把抓落实作为政府工作的一条铁律,牢固树立抓落实的自觉意识,勤学善思、增强本领、真抓实干,扎实推进“三比三看”主题实践活动常态化,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治“四风”,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风清朗,牢固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年共开展“找错、认错、改错”相关工作3次,累计找出存在问题728条,已整改销号547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人民政府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洛党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洛党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洛党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洛党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洛党镇财政所、洛党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洛党镇水务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经济发展办公室 3.社会事务办公室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 5.洛党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6.洛党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7.洛党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8.洛党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洛党镇财政所 10.洛党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11.洛党镇水务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1辆为垃圾清运车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2022年度收入合计45984162.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59839.85元,占总收入的66.2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524322.73元,占总收入的33.7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28086.52元,下降3.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41472.7元,下降4.2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286613.82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县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导致纳入2022年预算的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未拨付到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2022年度支出合计46437998.01元。其中:基本支出27729213.09元,占总支出的59.71%;项目支出18708784.92元,占总支出的40.2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675855.80元,下降7.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61383.43元,增长13.33%;项目支出减少6937239.23元,下降27.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2022年因县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导致纳入2022年预算的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未形成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及20个村委会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729213.0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61383.43元,同比增长13.33%,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在我镇实施了华能澜沧江干口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导致镇村两级的运转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653120.49元,占基本支出的88.91%,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1308.8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76092.60元,占基本支出的11.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708784.9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937239.23元,同比下降27.05%。主要用于支付洛党镇绿美公益广告征地补偿资金10464.00元;洛党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30000.00元;洛党敬老院2021年度运营项目88500.00元;洛党中学田径运动场建设项目454300.00元;洛党镇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40000.00元;大兴村城乡社区服务项目20000.00元;箐头村携手乡村项目1000000.00元;厚丰村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40000.00元;箐头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100000.00元;洛党段下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28240.82元;荣上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40000.00元;云凤高速路建设鹿鸣村何家自然村活动场所房屋拆迁补偿300000.00元;文化人才专项补助经费20000.00元;云凤高速路征地补偿费入股2020年度股红补助14427.00元;田心村精神文明示范村创建项目11635.70元;洛党镇敬老院运营补贴项目90000.00元;云凤高速路建设农户房屋受损补偿补助41694.20元;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补助100000.00元;中国滇红泉康养胜地征地及苗木补偿2200000.00元;洛党镇2022年乡村振兴工作经费补助310000.00元;洛党镇集镇道路建设用地补偿700000.00元;大光田片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征地补偿700000.00元;2021年洛党镇文庙广场区展示窗口补助20000.00元;洛党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15811.60元;洛党镇镇武装工作经费10000.00元;洛党镇2022年村干部岗位补贴及小组工作经费市级补助159529.00元;2020年额度结余洛党镇新峰村村委会至凤腰公路乡村道路硬化项目300000.00元;洛党镇鹿鸣村何家自然村产业路建设项目20000.00元;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补助1109000.00元;2022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水菜林村山阳自然村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25000.00元;2022年中央水利救灾大兴村新街片区饮水工程维修项目50000.00元;荣上村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20000.00元;鹿鸣村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20000.00元;琼岳村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20000.00元;永和村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20000.00元;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洛党村前后营自然村水生态修复项目300000.00元;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洛党镇鼎新村2021年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150000.00元;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洛党镇永和村2021年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50000.00元;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洛党镇新峰村2021年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100000.00元;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洛党村2021年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210000.00元;2021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永和村麦场小组道路硬化项目50000.00元;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洛党镇荣上村荣上自然村五位一体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500000.00元;洛党镇箐头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040000.00元;2020年第三批中央统筹整合部分涉农资金洛党镇新峰村棠梨树小组产业路硬化项目152314.08元;洛党镇永和村大场脚小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20000.00元;2020年度第一批次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洛党镇岳舞村大团山、阿里土自然村项目20000.00元;洛党镇田心村多依箐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20000.00元;洛党镇洛党村前后营自然村民族团结示范项目300000.00元;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洛党镇洛党村前后营自然村进村主干道建设项目100000.00元;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洛党镇鹿鸣村五位一体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500000.00元;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洛党镇箐头村石洞寺游乡村旅游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300000.00元;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洛党镇2020年秋季学期和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105000.00元;2021年村两委换届离任村干部补助416625.00元;洛党镇2021年7至12月份小组干部工资补助683600.00元;2021年额度结余村干部绩效奖励经费50800.00元;2021年额度结余7至12月份小组干部工资等村干部补助资金131843.52元;2021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大兴村育肥猪场建设项目3500000.00元;洛党镇2018年风貌提升统建工程补助88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59839.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59%。与上年相比减少4025398.31元,下降11.67%,主要原因为:2022年因县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导致纳入2022年预算的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未形成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20329.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304015.77元,公用经费支出95678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529.00元,资本性项目支出3600000.00元,其中:凤财预发[2022]150号中国滇红泉康养胜地征地及苗木补偿专项资金2200000.00元;凤财预发[2022]150号洛党镇集镇道路建设用地补偿补助资金700000.00元;凤财预发[2022]150号大光田片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征地补偿补助资金7000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7117.62元,同比下降3.11%。主要原因: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导致财政拨款支出下降。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2652.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文体广电旅游服务中心人员经费365768.78元,日常公用经费16884.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281.86元,同比增长17.61%。主要原因:调入人员1人,导致支出增长。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4125.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经费787258.05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90584.16元,日常公用经费4444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839.2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9797.85元,同比下降10.44%。主要原因: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导致财政拨款支出下降。 4.卫生健康(类)支出843850.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主要用于计划生育部门人员经费101173.6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729241.37元,日常公用经费13436.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364.42元,同比下降2.81%。主要原因: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导致财政拨款支出下降。 5.城乡社区(类)支出681597.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主要用于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人员经费642510.17元,日常公用经费39087.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528.25元,同比增长9.57%。主要原因:新录用人员1人,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6.农林水(类)支出16905712.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人员经费2448289.52元,日常公用经费122351.09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人员经费605036.85元,日常公用经费32857.60元,水务服务中心人员经费499256.59元,日常公用经费77893.00元,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人员经费4277713.96元,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洛党镇2020年秋季学期和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05000.00元,资本性支出8737314.08元。其中:2021年指标结转-洛党镇鹿鸣村何家自然村产业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元;2020年额度结余洛党镇新峰村村委会至凤腰公路乡村道路硬化项目补助资金300000.00元;2022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水菜林村山阳自然村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专项资金25000.00元,荣上村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元;鹿鸣村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元;琼岳村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元;永和村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元;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洛党村前后营自然村水生态修复项目补助资金300000.00元;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洛党镇鼎新村2021年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专项资金150000.00元;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洛党镇永和村2021年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元;凤财农发[2020]67号2021年指标结转-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洛党镇新峰村2021年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元;凤财农发[2020]67号2021年指标结转-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洛党村2021年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专项资金210000.00元;凤财农发[2020]64号2021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永和村麦场小组道路硬化项目50000.00元;凤财农发[2022]7号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洛党镇荣上村荣上自然村五位一体乡村振兴示范点专项资金500000.00元;凤财预发[2022]150号洛党镇箐头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40000.00元;凤财预发[2022]150号2020年第三批中央统筹整合部分涉农资金洛党镇新峰村棠梨树小组产业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152314.08元;凤财预发[2022]150号2020年额度结余洛党镇永和村大场脚小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元;凤财预发[2022]150号2020年度第一批次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洛党镇岳舞村大团山、阿里土自然村专项资金20000.00元;凤财农发[2021]43号2021年指标结转-洛党镇田心村多依箐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元;凤财农发[2021]43号2021年指标结转-洛党镇洛党村前后营自然村民族团结示范项目补助资金300000.00元;凤财农发[2021]40号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洛党镇洛党村前后营自然村进村主干道建设补助资金100000.00元;凤财农发[2022]7号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洛党镇鹿鸣村五位一体乡村振兴示范点专项资金500000.00元;凤财农发[2021]40号2021年指标结转-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洛党镇箐头村石洞寺游乡村旅游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00.00元;凤财整合[2022]5号2021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大兴村育肥猪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50000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15989.91元,同比增长27.21%。主要原因:人员晋升薪级工资及追加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导致支出增加。 7.住房保障(类)支出19115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1031571.00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8800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226918.44元,同比下降79.08%。主要原因:财政拨款调度困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拨款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我单位2022年度除发生以上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城乡社区(类)支出、农林水(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以外没有发生其他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元,支出决算为10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8.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本年我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我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6.14元,下降0.0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086.14元,下降28.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长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镇加强了公务用车的管理,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降低行政成本;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困难2021年接待费未形成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全部形成支出。 本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5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垃圾清运车2辆。主要用于洛党镇辖区20个村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督察、安全生产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0973.4元,增加71851.65元,增长13.58%,主要原因是随着我镇乡村振兴工作的不断推进,投入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随之增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镇11个部门和下辖20个村委会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资产总额57512388.15元,其中:流动资产26612596.17元,固定资产11931933.14元,在建工程11915460.00元,无形资产430.00元,其他资产7051968.84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87406.48元,增长14.51%。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040.00元,增长0.09%。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2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2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2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人民政府严格按要求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开支有计划、资金使用有预算,严格按财政规定执行,对项目资金开展定期督查及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完成了预期目标。项目综合评价结果: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洛党镇人民政府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 年初结转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 年末结转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32007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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