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凤庆县林草局、临沧省级澜沧江自然保护区凤庆管护分局将查获的200余只笼养画眉鸟集中放归自然,让小鸟重获自由回归自己的家园。在放飞现场,工作人员一打开鸟笼,鸟儿们就迫不及待地钻出来,欢快地扇动翅膀,一飞冲天!有的直接飞回山林,有的栖息在树枝上,用婉转的叫声感谢民警的救助!一鸟带头,百鸟齐鸣,现场景象令人感慨!

2021年10月14日,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获得线索:县城凤山镇胡广坡脚施某某饲养着大量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

接到线索后,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立即展开调查。10月14日15时25分,当事人施某某(男,46岁)主动到森林警察大队说明情况,称所饲养的画眉鸟一部分是他自己买来的,另一部分是与他人换来。民警于16时30分到达现场,共查获疑似画眉214只,疑似哨雨雀1只,疑似过山画眉1只,疑似老牛画眉1只。

经鉴定,此次查获的214只画眉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只属于“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2021年10月21日,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县林草局、临沧省级澜沧江自然保护区凤庆管护分局将其全部放飞,回归自然。

目前,该案已被立案调查,施某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画眉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列为二级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因该物种生存现状有变化,2021年2月1日起新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保护级别由原来的“三有”动物提级到“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因此,猎捕、收购、携带、邮寄、食用等违法行为由原来的行政责任上升到刑事责任。警方呼吁那些喜爱宠物、饲养宠物的朋友:自觉抵制非法收购、出售、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守住法律底线,合法饲养宠物。市民一旦发现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猎杀贩卖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应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