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永和
职务:副局长
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环境监测、污染防治、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绩效评价)、人居环境、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深化改革、生态创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河长制”、“五城共建”、卫生县城、“七个专项行动”、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协管生态环境监测站。
主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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