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7日至8月28日,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组织的考核专家组一行,到凤庆对凤庆县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进行了考核,凤庆县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工作顺利通过考核组考核。考核组在听取凤庆县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后,实地查看凤庆滇红生态产业园、滇红古镇、凤庆文庙和鲁史茶马古镇建设点,与凤庆县部分试点工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群众进行座谈走访,并对试点工作痕迹资料进行查验后,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公证客观地作出评审结论。
考核专家组对我县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工作考核情况进行了全面反馈,既充分肯定了我县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工作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又客观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我县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工作重点、难点和关键环节,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
中共凤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仲旭同志在考核反馈会议上,就考核组考核反馈的意见建议作了表态发言,高仲旭同志表示:一是抓整改促推进。将认真对照《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和专家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及时组织部门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针对问题建立清单销号制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抓常态固成果。将建立完善凤庆县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制定和实施新型城镇化标准。同时,坚持把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工作放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着力将试点工作与推动省、市、县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提升工作整体效果,有力助推县域经济的发展。同时,积极探索标准执行、运行管理等体制,力求工作长久坚持、标准长久执行,并得以推广。
考核组通过查资料、看现场、听汇报,给予凤庆县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工作考核评分为89分。考核组将上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
考核过程中,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县住建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全程陪同。

考核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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