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 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全面推行“1133”服务承诺制度提升服务企业质量的通知》(凤 办发〔2021〕100 号)工作要求及“三比三看”主题实践活动要求,我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企业开办 1 天完成、常规
事项 1 天办结、一般诉求 3 天解决、复杂问题 3 天出方案并推动”。
特此承诺。
凤庆县公安局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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