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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财政局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流程

来源:凤庆县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时间:2023-02-08     点击率:


  县财政局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户服务事项)和省内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事项(行政审批,目前还未开展业务)共三项。其办理流程如下:

  一、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

  (一)相关要求:

  1.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2.办理条件: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办理程序:由申请人将准备成立的公司提出代理记账申请,报县财政局审核后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预先核准公司名称;

  由县财政局受理公司提交代理记账资料,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决定批准的,将公司代理记账的相关资料报请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领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县财政局向申请人发文批准成立代理记账公司,并频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代理记账公司接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即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4.办理时限:县财政部门在受理相关审批资料20日内审批;县财政部门在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文件,并频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5.准备材料: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的书面申请;机构的协议或章程;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使用权证明;代理记账业务范围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电算化证书、计算机及软件有关证明材料。

  6.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本事项按规定不收费。

  (二)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认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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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户审批(服务事项)

  (一)相关要求:

  1.办理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规定,预算单位按上级文件要求作开设账户依据。

  2.办理程序:县财政局初审后,预算单位填写《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审批登记表》,经审核盖章后预算单位送商业银行办理开户业务;商业银行报同级人民银行批准后办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业务。商业银行办理好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业务后,预算单位填制《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预算单位接收财政拨款账户印鉴卡表》,交县财政局国库股备案。

  3.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之内。

  4. 准备材料:申报单位填写银行账户开设书面申请,提供开户依据、申请开立账户种类、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送县财政局国库股及开户银行审核。

  5.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本事项按规定不收费。

  (二)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户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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