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 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临沧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印发的《关于印发临沧市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发[2023]27号)文件要求,经创建单位自主申报、自我评价,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成员单位集中评估,拟认定“凤庆县凤山镇人民政府”为凤庆县2023年度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公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该单位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劳动保障法律宣传、布局劳动关系基层服务站点等方面存在问题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并向凤庆县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83—4262611。
凤庆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