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扶贫管理工作的通知》(临人社联发〔2020〕41 号)文件精神,按照政策规定,经审核,2023年10至12月共有36个单位515人符合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2622350元;27个单位320人符合享受社保补贴568772.12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377069.6元;医疗保险补贴175894.77元;失业保险补贴15807.12元);256人符合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614400元。拟发放就业资金3805522.12元,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7日至2023年12月21日。公示期间对符合申领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凤庆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电话:4214665。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