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凤庆中尚生猪专业养殖场和凤庆县安丰营种猪养殖有限公司大兴公猪站申请办理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县农业农村局资料预审和现场勘查,拟同意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现予以公示:
凤庆中尚生猪专业养殖场,经营范围为生猪养殖、负责人李中尚、经营地点为凤庆县小湾镇正义村。
凤庆县安丰营种猪养殖有限公司大兴公猪站,经营范围为种猪养殖、销售、猪鲜精销售,负责人郭启华,经营地点为凤庆县洛党镇大兴村。
公示时间: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如有异议,请与县农业农村局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871-4211058。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