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23号)精神,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凤政办发〔2022〕59号)、《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凤庆县农业农村局编制了“渔业捕捞许可”等24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实施规范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