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修正)第七十条、《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对已退养的凤庆县鲁史镇洼子田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依法予以注销,现予公布。
凤庆县鲁史镇洼子田养殖场位于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县鲁史镇鲁史村xxx组,法人代表乐世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530921101190046。
特此公告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6日
主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滇ICP备20001315号
滇公网安备 5309210200001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9210048
网站问题反馈电话:0883-4213963
政务服务热线:0883-12345
运维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