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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杨鸿云未按规定备案经营农作物种子案》查处结果的公示

来源: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7-03     点击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对我局查处的《杨鸿云未按规定备案经营农作物种子案》查处结果予以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凤农(种子)罚〔2024〕3号

行政处罚

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杨鸿云,男,彝族,出生日期:19**年**月**日;住所:凤庆县腰街彝族乡星源村委会**组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备案经营农作物种子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日

备注


附件:凤庆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日